03.06 銀行為什麼31日不計儲蓄利息?

俞達


2005年以前,銀行無論大月、小月,統一按30天計息,31日不計算利息。2005年9月21日起,央行對銀行存款實施新的計息方法,即《關於人民幣存貸款計結息問題的通知銀髮[2005]129號》。這種情況已逐漸改變。

31日到底算不算利息,取決於銀行用什麼樣的計息方式。大部分銀行已陸續調整存款計息規則,這樣一年下來就會比過去多出5天的利息。



商業銀行可以選取不同方法計算利息。

1.積數計息法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賬戶餘額,以累計積數乘以日利率計算利息。計息公式為:利息=累計計息積數×日利率,其中累計計息積數=每日餘額合計數。

2.逐筆計息法按預先確定的計息公式逐筆計算利息。

計息期為整年(月)的,計息公式為: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

計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為: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

同時,銀行可選擇將計息期全部化為實際天數計算利息,即每年為365天(閏年366天),每月為當月公曆實際天數,計息公式為: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利率。

所以31日到底算不算利息,取決於用什麼樣的計息方式,各家銀行、不同存款類別有一定差異。存款時,一定問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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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晨昱


我是昇財經,12年銀行工作經驗的老臘肉,您身邊的國際理財規劃師,一起來探討這個問題。

這個問題其實挺有趣,我想要從幾個方面來分析。

歷史沿革

《關於儲蓄存款利率調整後有關業務處理手續問題的通知》這個通知,是1965年發佈的,那個時候計算器和計算機沒有普及(或者說沒有發明),銀行計息記賬用的是算盤和手工記賬,算利息時為了簡便,一般默認每個月是30天,不分大小月。二月的28天或者29天也按30天一個月計算,這樣計息就簡單的多,比如三個月定期利率2.0%,那麼因為利率其實都是按年化利率標記,存1萬元利息就是10000*2.0/%4=50,半年就是年化利率除二,這樣省去了去區分大月小月再去數日子,加少了很多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應該說還是有一定道理的。

到了後來,計算機記賬替代了人工記賬,每日系統自動計算利息,這種做法的功效就消失了,但仍有一些業務每年計息天數按360(30*12)算而不是365算,也算是一種延伸吧。

貸款計息方式

而貸款計息,一開始都是參考存款相關規定執行的,似乎沒有專門的規定(我是沒找到,如有了解的大神可以指教)。而且貸款一開始多半是按年貸款和還款,並沒有存款情況這麼複雜。

後來隨著各種貸款業務的快速發展,貸款種類比存款多了很多,按年計息或按月計息已經滿足不了需要,於是逐漸就演變為按日計息。

綜上所述,我認為任何一種計息方式都有它的歷史沿革,但現在主流的計息方式確實是按日計息,無論是存款、貸款、還是理財產品嗎,如果你遇到計息糾紛,可以投訴到監管部門或消費者保護部門,一般會得到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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