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再婚需谨慎 台前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老年人再婚离婚案件

为了晚年有个相依相伴的伴儿,谈场黄昏恋的鳏寡老人不在少数。6月5号,台前县人民法院家事组调解一起老年人再婚离婚案件。

据了解,原告杨某与被告李某虽已步入老年生活,仍想再拥有一段美满的“黄昏恋”和属于自己的家庭。2002年,原、被告经人介绍结婚登记,组成新的家庭,因为家庭琐事,本应幸福度过晚年的老两口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承办法官了解到婚后原、被告因财产等家庭纠纷,生活很不顺心,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年事已高且庭审时间过长,承办法官对双方进行庭前调解,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同意调解离婚。

法官提醒老年人,要慎重对待再婚和离婚,树立正确的婚姻观,相互尊重,相互爱护,珍惜彼此之间多年形成的感情,婚前应增强彼此的了解,对各自的性格、家庭情况、生活习惯等进行深入了解。实践中涉及再婚老人的离婚诉讼中,对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多成为争议的焦点,为避免可能发生财产纠纷,老年人再婚前可以进行规范合法的财产公证或立遗嘱厘清财产,打消再婚老人彼此的疑虑,在保障自身财产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家庭和谐。(记者 张峰利 通讯员 刘伟 侯文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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