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4 警惕:宗教本質上不僅僅是一種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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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宗教活動場所之外以文化的名義傳播宗教,是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

“宗教是文化,文化應當進學校,所以宗教應當進學校。”這是一些論者的邏輯。應當澄清宗教與文化之間的關係。

一方面,宗教作為文化包含多方面複雜的內容,需要具體分析,區別對待。各種文化有先進文化、落後文化與腐朽文化之分。宗教中的文化同樣是如此。宗教與社會意識的其他多種形式相互滲透、緊密關聯,因而宗教中包含豐富的文化內容,影響了文化的發展,應當給予重視,批判地繼承。

但是,有神論的虛幻觀念是宗教文化中非科學的、落後的成分,不能以文化的名義當作先進思想傳播。

另一方面,宗教並非僅僅屬於文化,它還是一種有組織、有教義、有活動的社會群體,它只能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活動,不能超出規定的場所。

警惕:宗教本質上不僅僅是一種文化

宗教不應該進入校園

在學校中以宗教文化的名義通過講座、散發宣傳材料等活動傳播上帝創造世界的教義,是一種“文化傳教”行為,是用宗教綁架了文化,把文化當成了在學校宣教、傳教的護身鎧甲。近年來高校中宗教影響擴大,大學生中信教人數增加,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高校存在著文化宣教、文化傳教的現象,這是宗教以文化的名義向高校的滲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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