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中方迴應倫敦恐襲:支持英果斷措施,反恐不應有“雙重標準”

12月2日,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主持例行記者會。有記者提問,11月29日,1名身著偽造自殺式炸彈背心的男子在英國倫敦市倫敦橋附近持刀行兇,造成2人死亡。該男子最終被警方擊斃。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華春瑩表示,我們注意到有關報道。這是一起不幸的案件,我們對無辜遇難者表示哀悼,對他們的家屬和受傷人員表示慰問,對英國警方採取果斷措施應對有關暴恐行為表示理解和支持。

華春瑩說,很多人跟我一樣都在想,如果這起恐襲案件發生在中國,英美媒體會怎樣報道和解讀?根據以往的經歷,估計他們會把兇手美化成被壓迫而不得不反抗的“鬥士”,質疑警察近距離開槍擊斃兇手是“過度使用暴力”。另一方面,據媒體報道,此案兇手有暴恐前科。他曾於2012年因企圖對倫敦地標發動爆炸襲擊而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去年年底有條件獲釋並提前出獄。去年12月,法國斯特拉斯堡發生暴恐案件,兇手也有犯罪入獄記錄,一度還被警方列入“極端人員監視名單”。出獄後不久,他就在斯特拉斯堡聖誕集市上再次發動恐襲,釀成悲劇。我想這些再次充分說明,恐怖主義是世界各國面臨的共同挑戰,恐怖分子從來不分國籍、宗教、性別和年齡,因此反恐也絕不應有“雙重標準”。各國應該加強合作,共同探索更加有效的預防性反恐和去極端化措施,維護各國的共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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