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4 安顺一“老赖”险被拘,无奈“父偿子债”

6月21日,关岭法院成功执行一起躲避执行案,被执行人郭某志以外出务工为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被拘前郭某志父亲代其履行赔偿义务。

安顺一“老赖”险被拘,无奈“父偿子债”

据了解,2016年4月3日,缪某江驾驶摩托车载申请执行人胡某秀从花江镇太平村往田坝村方向行驶,行驶途中与被执行人郭某志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胡某秀受伤。

胡某秀出院后将郭某志诉至法院,2016年9月21日,法院判处郭某志赔偿胡某秀医药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5857.31元,判决生效后郭某志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2017年5月2日,胡某秀到关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执行法官调解,双方于2017年6月13日达成和解协议,郭某志当场给付执行款人民币2000元,剩下的执行款人民币3857.31元在9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但还款期限到期后,郭某志拒不偿还余款,并外出躲避执行。

2018年6月21日郭某志返回家中,执行法官得知后迅速赶往其所在地,告知其依法应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郭某志听后仍置若罔闻,并当场拒绝履行。执行法官遂宣布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其父眼看自己的儿子要被拘留带走,迫于无奈连忙向法官求情说:“你们不要拘留他了,他又没有钱,钱在我这里,我马上替他还钱”。最后郭某志履行了全部案款,该案执行完毕。


转自:今日安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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