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永宁一男子偷梁换柱阻碍疫情防控被拘

3月2日,永宁一男子在疫情防控期间不配合防疫卡点工作,因故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拘。

3月2日13时许,永宁县公安局望洪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望洪镇宁朔新居东侧设置的防疫卡点闹事。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了解得知,望洪镇宁朔新居的居民贺某某将自己的临时通行证借给从望远镇某小区赶来的女婿聂某,聂某使用贺某某的通行证蒙混过关通过防疫卡点,进入宁朔新居贺某某家中。在贺某某家中呆了3个多小时后,聂某欲继续使用贺某某的通行证离开卡点,却被卡点执勤的工作人员发现并将通行证扣留。贺某某得知自己的通行证被扣之后,来到卡点向工作人员索要被扣的通行证,卡点执勤的工作人员对贺某某进行批评教育,贺某某不听,和卡点的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辱骂撕扯工作人员,并把卡点办公桌上放置的其它通行证损毁。民警将贺某某带回派出所调查处理。

经查,贺某某对其在疫情防控期间不配合防疫卡点工作,故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供认不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永宁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贺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治安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这也是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公安机关一旦发现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对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从重从快,依法打击,绝不姑息。


记者:赵婵莉 编辑:单瑞 校对: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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