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3 高陵檢察院“八個加強”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高陵檢察院迅速落實黨中央關於疫情防控的系列部署和省委、市委、區委及上級檢察院的部署要求,採取一系列措施積極開展疫情應對工作,同時結合檢察工作實際,通過“八個加強”對疫情防控工作再加強,再安排,再部署。

一是加強聯防聯控。按照區委區政府統一安排部署,對包抓村、社區的疫情防控工作進行督導指導,對上級聯防聯控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二是加強源頭管理。對進院人員及車輛做好“凡進必檢”、人員進行測溫,車輛逐一消毒,並做好登記工作。

三是加強日常排查。對全體人員情況進行登記造冊,其中對出省、市未歸人員及時瞭解情況。對全院人員身體狀況及時瞭解掌握,如有特殊情況,應第一時間上報並妥善處置。

四是加強自身防護。疫情有效控制前,暫停一切人員聚集活動;嚴格控制各類會議、出差和集體活動;食堂用餐進行分段分時進行,辦公區域及所屬正源小區每日兩次消毒;嚴禁無事串崗;落實上班戴口罩等具體措施;加強防疫物資儲備。

五是加強責任落實。嚴格按照我院應急方案和維穩方案要求部署,落實各項工作責任,重點是做好群眾來信來訪等訴訟服務工作,嚴格按照上級要求,落實各項工作措施。

六是加強辦案工作。認真落實上級檢察機關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刑事案件辦理工作的要求,在保證辦案時限的條件下,靈活運用相關措施,做到防疫與辦案兩不誤,同時加大對妨害疫情防護工作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做好提前介入、快捕快訴。

七是加強宣傳工作。堅持正面輿論引導,及時轉發有關防疫工作信息、防疫知識以及工作動態,嚴把輿論宣傳關,嚴禁發佈與疫情相關不實信息,不信謠、不傳謠。

八是加強工作紀律。嚴格各項工作紀律,加強值班值守,落實“一日兩報”工作制度,對違反紀律要求的將嚴肅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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