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0 揭祕貴州賴氏兄弟“賴興隆錢莊”始末

貴州“賴興隆錢莊”是賴氏家族幾代人的產業支柱。

賴興隆前身為清光緒十三年(1887 年)曾祖父賴宗貴所創辦的“賴興隆商號”,地點在貴陽大南門鹽行街(今中華南路),是貴州省最早開辦的私人錢莊(《貴陽金融志》、《貴陽文資料集》有記載)。

揭秘貴州賴氏兄弟“賴興隆錢莊”始末


初始並無大量資金,做小額銀錢借貸,代辦收繳,因信用聞名,隨時予人幫助,一般都肯少數賒貨予商號運至廣西梧州等地推銷獲利,如遇機會,還可以將他人之本購買雜貨或洋紗布匹運回來,銷售獲利後再付還他人貨款。因經營得當,業務不斷拓展,積累大量資金,先後於梧州、柳州、南寧、衡陽、安順、遵義、重慶等地各設莊號,資產約達50萬銀元(見《金築叢書 貴陽人物續》)。光緒二十五年(1899 年),賴氏家業繼承人——曾祖父賴宗貴的次子賴嘉榮以銀元2000 元做資本,在貴陽大南門再設“黔興隆錢鋪”,經營銀錢兌換。約在民國12 年(1923 年)擴大業務規模,改稱“賴興隆錢莊”,經營存放匯兌業務,這就是貴州省聞名遐邇的第一個錢莊。

揭秘貴州賴氏兄弟“賴興隆錢莊”始末


1933 年祖父賴嘉榮去世,由祖母帶著三個兒子料理各項業務。民國24 年(1935 年),賴永初、賴貴山、賴雨生兄弟繼承父業,擴大經營,發放“莊票”,另設“怡興隆”、“宏大”、“泰興” 商行字號,專營特貨運銷。還在省外漢口、長沙、衡陽等地設立分號,並委託上海、重慶、香港等地的黔籍富商,代辦匯兌收繳事項(見《貴陽市志 金融志》)。


揭秘貴州賴氏兄弟“賴興隆錢莊”始末


賴公碑文

在此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所有史料均無記載的 “賴興隆”下屬商號——“泰興商號”。該商號經營20 餘年,期間賴氏兄弟之間曾有過分歧,並在親友的調解下,對部份固定資產做過一些分配,但在總體經營上,則採取小分大合的形式。在此期間,賴氏兄弟對貴州的金融、商業、輕工業、教育、文化等多方面進行了廣泛的投資擴展,被譽為“賴氏三虎”。例如,賴永初以個人名義投資《貴州商報》、貴州銀行、怡興昌銀號等;賴貴山投資創辦《大路報 》、貴山民眾圖書館、貴陽自來水公司、貴州銀行、怡興昌銀行、貴定菸廠等;賴雨生投資貴州銀行、怡興昌銀行、天生銀樓等。三兄弟還共同投資興辦茅臺恆興酒廠、宏大土膏公司、大興實業公司、泰興商號等。

揭秘貴州賴氏兄弟“賴興隆錢莊”始末


《貴陽市文史資料》第36 輯所載《貴陽的老字號》(朱林祥文)有如下記載:賴嘉榮的繼承人積極經營祖業,發展經濟,而且熱心文教及社會公益事業。該號還對志道小學、時敏小學、大夏大學、花溪公園及中山公園等學校和風景名勝不時給予資助。

關於“賴興隆錢莊”的管理模式,該文還作了如下詳細記載:自1924 年以來,由於字號業務不斷髮展擴大,盈利累累,該號先後聘請職工和招收的學徒,由初期的三四人增加到後期的30 餘人。為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字號作出如下規定:

1. 每年年終結算,在純利中提取20% 做職工福利。年終時,由管賬先生擬出當年盈餘分配方案,按四個等級進行分配:一等35% ,二等30% ,三等25% ,四等10% ,於吃年飯時發放給各人,存取自由。如存號不取,按規定支付利息。倘若幣制貶值,則按銀本位計算,使職工不至吃虧。

2.工資:按銀元發給。也分四個等級:一等每月100 元,二等80 元,三等60 元,四等40 元。學徒無工資,年終發漿洗費,學一年的每人發30 元,二年的發60 元,三年的發120 元。學徒三年滿師後,需幫師一年,按四等工資每月40 元發給。

3.福利:職工生病,醫藥費由號內負責,病重在家休息,不扣工資。婚、喪放假7 天,事假3 天內不扣工資。伙食費、理髮費由號內開支,每月打二次“牙祭”。每月初二、十六要“祭財神”,每人豬肉一斤;五月初五“端陽節”和臘月末,分別聚餐,吃年飯;八月“中秋”每人發月餅三斤。出莊人員一切費用實報實銷。理髮半月一次。

4.休假:平時休假,半月一天。家住貴陽的職工,輪流休息;外莊職工,半年輪換回築休息12 天。休假期間,可到本省名勝古蹟瀏覽,費用由號開支。

揭秘貴州賴氏兄弟“賴興隆錢莊”始末


由於經營有方,“賴興隆錢莊”成為當時多家仿效的榜樣,也是貴州省民族資本經營模式的早期管理形式,對於探討解放前的貴州社會經濟發展歷史具有很高的研究價值。“賴興隆錢莊”一直延續發展到新中國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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