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0 揭秘贵州赖氏兄弟“赖兴隆钱庄”始末

贵州“赖兴隆钱庄”是赖氏家族几代人的产业支柱。

赖兴隆前身为清光绪十三年(1887 年)曾祖父赖宗贵所创办的“赖兴隆商号”,地点在贵阳大南门盐行街(今中华南路),是贵州省最早开办的私人钱庄(《贵阳金融志》、《贵阳文资料集》有记载)。

揭秘贵州赖氏兄弟“赖兴隆钱庄”始末


初始并无大量资金,做小额银钱借贷,代办收缴,因信用闻名,随时予人帮助,一般都肯少数赊货予商号运至广西梧州等地推销获利,如遇机会,还可以将他人之本购买杂货或洋纱布匹运回来,销售获利后再付还他人货款。因经营得当,业务不断拓展,积累大量资金,先后于梧州、柳州、南宁、衡阳、安顺、遵义、重庆等地各设庄号,资产约达50万银元(见《金筑丛书 贵阳人物续》)。光绪二十五年(1899 年),赖氏家业继承人——曾祖父赖宗贵的次子赖嘉荣以银元2000 元做资本,在贵阳大南门再设“黔兴隆钱铺”,经营银钱兑换。约在民国12 年(1923 年)扩大业务规模,改称“赖兴隆钱庄”,经营存放汇兑业务,这就是贵州省闻名遐迩的第一个钱庄。

揭秘贵州赖氏兄弟“赖兴隆钱庄”始末


1933 年祖父赖嘉荣去世,由祖母带着三个儿子料理各项业务。民国24 年(1935 年),赖永初、赖贵山、赖雨生兄弟继承父业,扩大经营,发放“庄票”,另设“怡兴隆”、“宏大”、“泰兴” 商行字号,专营特货运销。还在省外汉口、长沙、衡阳等地设立分号,并委托上海、重庆、香港等地的黔籍富商,代办汇兑收缴事项(见《贵阳市志 金融志》)。


揭秘贵州赖氏兄弟“赖兴隆钱庄”始末


赖公碑文

在此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所有史料均无记载的 “赖兴隆”下属商号——“泰兴商号”。该商号经营20 余年,期间赖氏兄弟之间曾有过分歧,并在亲友的调解下,对部份固定资产做过一些分配,但在总体经营上,则采取小分大合的形式。在此期间,赖氏兄弟对贵州的金融、商业、轻工业、教育、文化等多方面进行了广泛的投资扩展,被誉为“赖氏三虎”。例如,赖永初以个人名义投资《贵州商报》、贵州银行、怡兴昌银号等;赖贵山投资创办《大路报 》、贵山民众图书馆、贵阳自来水公司、贵州银行、怡兴昌银行、贵定烟厂等;赖雨生投资贵州银行、怡兴昌银行、天生银楼等。三兄弟还共同投资兴办茅台恒兴酒厂、宏大土膏公司、大兴实业公司、泰兴商号等。

揭秘贵州赖氏兄弟“赖兴隆钱庄”始末


《贵阳市文史资料》第36 辑所载《贵阳的老字号》(朱林祥文)有如下记载:赖嘉荣的继承人积极经营祖业,发展经济,而且热心文教及社会公益事业。该号还对志道小学、时敏小学、大夏大学、花溪公园及中山公园等学校和风景名胜不时给予资助。

关于“赖兴隆钱庄”的管理模式,该文还作了如下详细记载:自1924 年以来,由于字号业务不断发展扩大,盈利累累,该号先后聘请职工和招收的学徒,由初期的三四人增加到后期的30 余人。为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字号作出如下规定:

1. 每年年终结算,在纯利中提取20% 做职工福利。年终时,由管账先生拟出当年盈余分配方案,按四个等级进行分配:一等35% ,二等30% ,三等25% ,四等10% ,于吃年饭时发放给各人,存取自由。如存号不取,按规定支付利息。倘若币制贬值,则按银本位计算,使职工不至吃亏。

2.工资:按银元发给。也分四个等级:一等每月100 元,二等80 元,三等60 元,四等40 元。学徒无工资,年终发浆洗费,学一年的每人发30 元,二年的发60 元,三年的发120 元。学徒三年满师后,需帮师一年,按四等工资每月40 元发给。

3.福利:职工生病,医药费由号内负责,病重在家休息,不扣工资。婚、丧放假7 天,事假3 天内不扣工资。伙食费、理发费由号内开支,每月打二次“牙祭”。每月初二、十六要“祭财神”,每人猪肉一斤;五月初五“端阳节”和腊月末,分别聚餐,吃年饭;八月“中秋”每人发月饼三斤。出庄人员一切费用实报实销。理发半月一次。

4.休假:平时休假,半月一天。家住贵阳的职工,轮流休息;外庄职工,半年轮换回筑休息12 天。休假期间,可到本省名胜古迹浏览,费用由号开支。

揭秘贵州赖氏兄弟“赖兴隆钱庄”始末


由于经营有方,“赖兴隆钱庄”成为当时多家仿效的榜样,也是贵州省民族资本经营模式的早期管理形式,对于探讨解放前的贵州社会经济发展历史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赖兴隆钱庄”一直延续发展到新中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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