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1 69岁的老人有人管了

“这下不怕没人养我了!”听到判决结果后,69岁的老人李某显得很激动,高兴地对检察官说。

近日,重庆市合川区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李某赡养纠纷案获得法院支持。法院判决李某的3个女儿从2019年2月起,按月向年迈多病的母亲支付赡养费,其中大女儿每月200元,二女儿和三女儿每月400元;老人生病产生的医疗费由3个女儿平摊;未共同生活的子女同时还需要履行探望义务。

李某今年69岁,丈夫杨某已经去世,由于年纪大,她已丧失劳动能力,每月仅靠200多元的农村低保补助维持生活。因身患多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照顾,李某一直住在大女儿家,但二女儿、三女儿一直没有向老人支付过生活费和医疗费,也长期不回家看望照顾。迫不得已,李某将子女告上法庭。

合川区检察院得知这一情况后,指派检察官赶赴老人家中了解情况。检察官调查后认为,李某年老体弱,加之经济困难,急需子女的赡养扶助和精神关怀。李某的儿子身体残疾,无法履行赡养义务,3个女儿应当赡养自己的母亲。为更好地帮助老人,充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合川区检察院依法向合川区法院提出支持起诉。

在法庭审理期间,承办检察官就该案发表支持起诉意见,认为李某提出让3个女儿支付生活费和医疗费,并每月回家看望她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合川区法院最终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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