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領導幹部選拔新標尺:突出政治標準,“個別談話推薦”改為“談話調研推薦”

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於近日全文公佈,這是時隔五年多後,中共中央對官員選拔任用機制進行的再一次完善。官員選任有哪些原則和導向,有哪些紀律和“紅線”,條例都予以明確。

據中組部負責人介紹,此次新修訂的《幹部任用條例》,力度非常大。不但充分吸收了中共十八大以來選人用人工作的實踐成果,與近年來的新政策新法規相銜接,還從基層實際問題出發,聽取基層意見建議,以黨內法規形式,回應了不少新情況、新問題。

比如,為了促進幹部擔當作為,提出大力選拔敢於負責、勇於擔當、善於作為、實績突出的幹部;對被容錯的幹部,要客觀公正對待。又比如,為了拓寬選人用人視野,注意從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單位發現和選拔。

這次修訂,亦吸納了近年來基層探索經驗,把“分析研判”作為一項規定動作,比如,在第11條作了明確規定,強調把功夫下在平時,全方位、多角度、近距離了解幹部。

領導幹部選拔新標尺:突出政治標準,“個別談話推薦”改為“談話調研推薦”

該負責人稱,這次條例修訂工作從2018年3月正式啟動,歷時一年。作為重要的黨內法規,這部條例將成為今後一個時期幹部工作的基本遵循。

首要突出政治標準

“這次修訂,進一步強化和明確了幹部選拔任用的政治標準和政治要求。比如,‘明確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必須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前述中組部負責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中國共產黨歷來把政治標準作為選人用人的首要標準。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亦曾多次強調,要堅持好乾部標準,把政治標準放在第一位。

除了“首要標準”要求,還在基本條件中增加自覺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等要求;增加“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不得列為考察對象的內容;在考察內容中增加“突出政治標準,注重瞭解政治理論學習情況,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等。

對“政治忠誠”,中共中央組織部長陳希曾點明要維護習近平黨內核心地位,“對那些同黨中央唱對臺戲的人,那些對黨中央大政方針態度曖昧甚至心懷不滿的人,那些背離黨中央決策部署陽奉陰違、另搞一套的人,那些心術不正、有政治野心的人,那些‘身在曹營心在漢’、同黨離心離德的人,絕對不能用,已在領導崗位的要堅決調整,情節嚴重的要嚴肅處理”。

領導幹部選拔新標尺:突出政治標準,“個別談話推薦”改為“談話調研推薦”

據中紀委中國國家監委機關報《中國紀檢監察報》近日披露,中共十九大後至2018年底,已有77名中央直管官員被調查。這些被查高官,包括中共中央網信辦原主任魯煒、陝西原副省長馮新柱、江西原副省長李貽煌等人。

報道稱,這77名官員無一例外,身上都存在“七個有之”和“兩面人”的問題。

“七個有之”是習近平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總結的,即“搞任人唯親、排斥異己的有之,搞團團夥夥、拉幫結派的有之,搞匿名誣告、製造謠言的有之,搞收買人心、拉動選票的有之,搞封官許願、彈冠相慶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陽奉陰違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議中央的也有之”。

而被中共最早批為“兩面人”的,是中共軍委原副主席徐才厚。徐才厚於2014年6月被通報落馬,當時中國官媒狠批其是“兩面人”。在2018年1月召開的中共十九屆中紀委二次全會上,習近平要求將政治上蛻變的“兩面人”清除出去。

今年2月27日,中共公佈了一份名為《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的文件,首次專門針對近幾年來中共宣傳領域普遍存在的“高級黑”“低級紅”問題提出嚴厲批評,要求杜絕任何形式的“低級紅”“高級黑”,聲稱決不允許對中共中央陽奉陰違的“兩面人”、“兩面派”,嚴查此類“偽忠誠”。

求是網刊文解讀稱,禁止“低級紅”和“高級黑”,就是要做到“兩個維護”,即維護習近平的核心地位、維護中共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重新定位民主推薦

外界較為關注的另一點,是新修條例對於“民主推薦”的重新定位。比如,改進民主推薦方式,將“個別談話推薦”改為“談話調研推薦”;明確換屆時先進行談話調研推薦再組織會議推薦,個別提拔任職時一般先進行談話推薦,必要時也可以先進行會議推薦,符合有關條件的還可以不再進行會議推薦;取消二次會議推薦等。

中組部負責人對此的解讀是,這樣修改後更符合實際。該負責人稱,這次修訂,充分借鑑和吸收近年來領導班子換屆和“兩委”人選考察的經驗做法,著眼進一步提高民主質量,對民主推薦環節進行了調整和完善。

與之相類似的調整,是對“公開選拔、競爭上崗”進行重新定位,由原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的方式之一”調整為“產生人選的一種方式”,不再單列為一章,而是將相關內容調整到動議環節,並對改進完善工作程序等提出了原則性要求。

領導幹部選拔新標尺:突出政治標準,“個別談話推薦”改為“談話調研推薦”

新華社其後發文對這些調整做了詳細說明。文章稱,條例現在的這些調整,就是為了解決中共幹部選拔工作中存在的“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齡”等不良風氣。具體就是:

改進民主推薦,對“唯票”問題“釜底抽薪”。重新定位民主推薦的功能,更好地發揮民主推薦應有的作用。

改進競爭性選拔,讓“唯分”傾向“偃旗息鼓”。合理確定競爭性選拔範圍,明確不能將其作為選拔幹部的主要方式甚至唯一方式,不能硬性規定競爭性選拔的頻次和比例。

完善考核工作,使“唯GDP”的政績觀根本扭轉。就改進幹部政績考核出臺文件,強調不能簡單地把經濟增長速度與幹部的德能勤績廉劃等號,防止簡單以GDP論英雄。

注重老中青梯次配備,推動“唯年齡”問題有效破解。統籌提出年輕幹部常態化配備目標,促進了幹部資源的優化配置,讓幹部隊伍中的老中青都有勁頭、有奔頭。

首提“容錯”,號召啟用“有為幹部”

新修訂條例中,還有一個地方特別值得注意,即“要求大力選拔敢於負責、勇於擔當、善於作為、實績突出的幹部”,在基本條件中增加“主動擔當作為”“有鬥爭精神和鬥爭本領”,提出“對符合有關規定給予容錯的幹部,應當客觀公正對待”等。這顯然是突出了對有作為官員的重用。

今年1月6日出版的《求是》雜誌,刊登了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署名文章《努力造就一支忠誠乾淨擔當的高素質幹部隊伍》,解讀中國官場“吏治”,號召啟用“有為幹部”。這篇文章也是2018年11月26日中共政治局第十次集體學習時,習近平內部講話全文。

2月11日,中國東部省份山東召開了春節後的第一個會議,主題為“擔當作為、狠抓落實”。會上,山東省委書記劉家義號召,要大膽啟用“李雲龍式的幹部”,併為其勾勒素描圖——“政治可靠、對黨忠誠、能打勝仗,但不見得受個別領導‘待見’;敢抓敢管、敢於碰硬,但容易‘得罪人’;直來直去、個性鮮明,可能會被認為‘不靈活’、‘不成熟’”。

在中國影視作品《亮劍》中,塑造了一個兼具中國農民式勇敢、忠誠並且帶有狡黠特質的中共將領“李雲龍”形象。從2005年《亮劍》在中國不斷熱播開始,“李雲龍”在中國家喻戶曉。簡言之,山東高層所說“李雲龍式”幹部的標準,就是“有為”、“擔當”。

無獨有偶,3月21日,河北衡水市委常委、宣傳部長馬福華公開向個別不思進取的尸位素餐者提出質問:“在這個崗位上20多年了……這個人身上絲毫沒有所從事工作的專業精神。”“一批評他,他就一笑、一嘟囔:‘我不太熟悉這個方面,不太懂,我對這玩意兒一竅不通。’”“(既然)你一竅不通,你不感到愧對你的職位嗎?”

他提醒那些佔著位子不做事的人,要麼,短時間內提高自己的能力,要麼,給能做事的人騰位子。“我多次說過,用‘循吏’不用‘清流’,何況連‘清流’都算不上的不入流,更不會被任用。”

而這些並非個例。從1月份開始,包括遼寧、安徽、重慶、江西等多個省份,陸續召開省委常委級別會議,都或多或少談及“幹部要擔當”。可見,啟用“有為”官員,已經成為2019年中國官場自上而下的共識。

在這種官場生態下,敢作敢當的官員自然成了中共決策層眼裡的香餑餑,而條例提到的容錯糾錯機制,正是為了激勵各級官僚想幹事、能幹事、不怕事、幹成事,解決官場不作為痼疾。

對懶政怠政,最新修訂的條例也拿出了具體舉措。《條例》規定,實行黨政領導幹部降職制度。黨政領導幹部在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不稱職的,因工作能力較弱、受到組織處理或者其他原因不適宜擔任現職務層次的,應當降職使用。因不適宜擔任現職調離崗位、免職的,一年內不得提拔。

“後備幹部”消失

相較已廢止的2014版《幹部任用條例》,新版條例新增了“人崗相適、人事相宜”等原則,同時刪去了“注重使用後備幹部”的表述。

“後備幹部”制度產生於1980年代初期,主要是為了解決當時迫在眉睫的新老官員正常交替問題,也是中共首次考慮制度性選拔接班人。例如中共2003年曾印發專門針對“後備幹部”的《黨政領導班子後備幹部工作規定》。

在公眾眼裡,中共“後備幹部”一直是頗具神秘色彩的群體。作為中共政壇新生力量選拔的一大體制,外界褒貶不一。有人認為,“後備幹部”制度雖然解決了新舊官員的交替,但自身也存在著諸多弊端。

首先,“後備幹部”的命運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單位的評估報告,在此競爭機制下,官員的創新動力不足。

其次,由於“僧多粥少”,後備官員之間存在非此即彼的競爭。面對虎視眈眈的競爭者和無處不在的考察,後備官員往往趨於墨守成規,生怕因為行為出格而影響前程。此外,官場貪腐對官員成長路徑亦有不小的影響。

在“僧多肉少”的情形下,官場上滋生了諸多“備而不用”的不滿。《瞭望》雜誌曾披露,有些地方,真正從後備官員名冊中脫穎而出,由“備”而“用”的幹部不足15%,80%以上的後備官員被埋沒在名冊裡。

領導幹部選拔新標尺:突出政治標準,“個別談話推薦”改為“談話調研推薦”

但也有學者認為,上世紀90年代東歐劇變後,中共之所以能夠屹立不倒並取得讓西方側目的經濟發展,正是因為擁有後備幹部這樣的制度。這種制度保持了中共幹部體系意識形態的統一性,能夠避免諸多不穩定情形的出現。

正因為“後備幹部”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因此這次中共新的“選官”條例中對於“後備幹部”表述的刪減,引發外界關注。

針對此動態,新華社報道稱,“條例鮮明提出拓寬選人視野和渠道,注意從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單位以及社會組織中發現選拔黨政領導官員,並對推動國有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幹部人才及時進入黨政機關作出制度性安排”,有利於收羅英才。

多位專家認為,此舉這表明“在選拔任用幹部時,視野應更開闊,不僅在後備幹部中挑選,還要在更廣泛的範圍內選擇,將預備對象和普遍對象相結合,探索出一條競爭性選拔與後備幹部隊伍建設相結合的新路子。”

因此有觀點認為,“後備幹部”從新版條例中消失,並不意味著年輕官員將從中共選拔機制中“缺位”,年輕幹部仍然是今天中共“選賢任能”的關鍵詞,尤其是在彌補中共第五代的首個任期內年輕官員“提拔較少”的情況下。

而究竟如何打造中共中青梯隊,習近平也曾在一次講話中給出過5條標準,“在常學常新中加強理論修養,在真學真信中堅定理想信念,在學思踐悟中牢記初心使命,在細照篤行中不斷修煉自我,在知行合一中主動擔當作為”。

*本文由樹木計劃作者【鳳凰週刊】創作,獨家發佈在今日頭條,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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