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6 高牆之外的那點事——刑事執行檢察之監外篇

高牆之外的那點事

——刑事執行檢察之監外篇

說起“高牆”,不由的想到魯迅先生那“一棵是棗樹、另一棵還是棗樹”的院子和“院子裡高牆上的四角天空”……侷促單調總是高牆之內的心理寫照,而高牆之外就採菊東籬、放馬南山?不,今天筆者就帶你看看執檢部門所關注的另一個特殊群體——監外執行人員。

高墙之外的那点事——刑事执行检察之监外篇
高墙之外的那点事——刑事执行检察之监外篇

說說什麼是監外執行人員

指依法被假釋、緩刑、管制、暫予監外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五類人),採取不予關押,但限制一定自由,交由司法、公安機關和群眾監督改造的開放性的刑罰執行方式。簡言之:不予關押、在社會服刑的五類人。

講講監外執行的基本情況

我縣共有監外執行罪犯216人,其中司法系統監管208人(緩刑201人、暫予監外執行4人、假釋3人、管制0人)公安機關監管8人(剝奪政治權利)。

看看執檢部門如何開展檢察工作

高墙之外的那点事——刑事执行检察之监外篇
高墙之外的那点事——刑事执行检察之监外篇

2018年,我院聯合司法局利用四月、五月兩個月時間對全縣社區矯正工作進行了全面檢查監督,做到了17個司法所、15個派出所全面監督,216名社區矯正對象全面覆蓋。針對社區矯正工作存在的問題,發檢察建議書1件、糾正違法通知書47件,有力促進了社區矯正工作全面、依法、有序開展。

高墙之外的那点事——刑事执行检察之监外篇

抓重點,在夯實基礎上下工夫。找準檢察機關有效監督社區矯正工作的切入點,做實做強基礎工作。建立與公安、司法行政機關等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及時掌握社區矯正人員人數、表現、監管、學習教育情況,做到基數清、情況明。加強調查研究,積極探索社區矯正法律監督工作的特點和規律,及時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深入推動監督工作的規範化和制度化建設。

抓查究,在做好監督上下功夫。通過“四查四訪”重點做好脫、漏、虛管查究工作。一查矯正檔案,看法律文書資料是否齊備完善;二查矯正措施,看幫教措施是否可行,落實是否到位;三查解矯手續,看矯正期滿是否辦理解矯,暫予監外執行條件消失後是否收監;四查有無脫、漏、虛管,看矯正對象離開居住地有無審批,請銷假手續是否齊備;“四訪”即走訪矯正對象、家屬、居住地基層組織、司法人員。通過走訪全面掌握矯正對象的思想動態、生活狀況,幫助其解決實際困難,消除後顧之憂,使其以積極的態度接受教育改造。

抓機制,在做好規範上下工夫。一是完善社區矯正聯席會議制度。公檢法司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工作進展,加強法律文書流轉、送達及各環節的銜接,從源頭遏制脫、漏、虛管的發生;二是形成入矯評估機制。依據罪名、刑罰種類、在押期間表現等指標將入矯對象分為一般、重點、特殊三個監管等級,並通報司法局,確保監管措施的針對性。三是注重維護社區服刑人員合法權益,依法受理社區服刑人員的控告和申訴,妥善處理他們反映的問題,防止和糾正侵犯社區服刑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

文字:郝衛彬

審核:李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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