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保定:文旅行業未接到當地通知前,不得擅自開展經營服務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統籌疫情防控與恢復經濟社會秩序的部署要求,做好全市文化廣電和旅遊行業重點場所和重點人群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定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制定印發了文化產業示範園區(基地)、星級飯店(民宿)、公共文化場所、A級景區、旅行社、文化文藝系統、網吧娛樂場所等七個《復工復產防控工作指引》,對全市文旅行業復工復產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保定:文旅行業未接到當地通知前,不得擅自開展經營服務

強化聯防聯控。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防控工作系列決策部署,認真履行職責,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督導轄區內文旅企事業單位嚴格按照當地黨委、政府和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要求,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復工復產準備工作。未接到當地復工復產通知前,不得擅自開展經營服務,要安排專人值班值守,確保場所和人員安全。

強化分類指導。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落實“分級、分區、分類、差異化、精準施策”的要求,監督指導分管行業和單位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指引、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並採取有效防控和服務保障措施,確保行業平穩有序安全。

強化督導檢查。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和部門責任,對分管行業的企事業單位開展常態化督導檢查,實行網格化管理,對未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未開展人員排查、未組織消毒安全檢查、未嚴格落實監測措施的將嚴肅問責。保定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將繼續落實包聯責任制,適時對分管行業和重點單位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及時通報給當地黨委和政府。

(燕都融媒體記者宗苗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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