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洛阳市新安县四策并举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工作

洛阳市新安县作为洛阳市唯一一个省农业水价改革试点县,在省、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强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具体做法有: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改革机制。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物价办、财政局、水务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存在的各项问题,为改革工作的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制定出台《新安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细化措施责任,明确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稳步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稳步推进改革。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解读,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布置宣传标语、走村入户现场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利用电视媒体循环播放宣传片等,引导用水农户树立节水观念、增强节水意识,保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平稳顺利实施。

三是明确水权制度,完善工程设施。成立用水协会,建立水权制度。在项目区成立了四个用水协会,做为农业初始水权的使用者,并具体负责水费统计、收缴、日常维护水利工程及灌溉服务等,为项目区内的用水户发放水权证,粮食作物用水定额每年每亩154立方米。加快项目区农田水利工程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工程完好、配套设施齐全的灌排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供水计量设施。

四是核定水价标准,制定奖补机制。核定农业用水水价:粮食作物为0.35元/立方米、经济作物为0.45元/立方米。项目区灌溉粮食作物的用水户为补贴对象,对定额内用水成本与工程维护成本之间的差额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对在用水定额内节约用水的按0.1元/立方米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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