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9 陝西省發展改革委 陝西省教育廳 陝西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開展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試點的通告

為深化產教融合,發揮企業重要主體作用,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和教育部關於《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實施辦法(試行)》(發改社會〔2019〕590號)、《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產教融合的實施意見》(陝政辦發〔2019〕26號)精神,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我省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試點企業範圍

(一)在陝西省內註冊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在陝西省內納稅的企業(中央企業、全國性特大型民營企業整體申報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有關部署實施)。

(二)重點建設培育主動推進製造業轉型的優質企業,現代農業、智能製造、高端裝備、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節能環保、新能源、新材料及研發設計、數字創意、現代交通運輸、高效物流、融資租賃、工程諮詢、檢驗檢測認證、電子商務、服務外包等急需產業領域企業,能源化工、汽車製造、物流會展、現代金融等產業領域企業,以及養老、民政、托幼、健康、旅遊、中醫診療等社會領域龍頭企業。

(三)優先考慮緊密服務國家重大戰略,服務全省“三個經濟”發展戰略,技術技能人才需求旺盛,主動加大人力資本投資,發展潛力大,履行社會責任貢獻突出的企業。

(四)企業主營業務為教育培訓服務的企業原則上不納入建設培育範圍。

(五)企業無重大環保、安全、質量事故,具有良好信用記錄,無涉稅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二、試點企業條件

企業通過獨資、合資、合作等方式,利用資本、技術、知識、設施、管理等要素,依法舉辦或參與舉辦職業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高等教育,在實訓基地、學科專業、教學課程建設和技術研發等方面穩定開展校企合作,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獨立舉辦或作為重要舉辦者參與舉辦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或高等學校。

(二)通過企業大學等形式,面向社會開展技術技能培訓服務。

(三)參與組建行業性或區域性產教融合(職業教育)集團。

(四)承擔企業新型學徒制和現代學徒制試點任務。

(五)近3年接收職業院校或高等學校學生(含軍隊院校專業技術學院)開展每年3個月以上實習實訓累計達60人以上。

(六)承擔實施1+X證書(學歷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試點任務。

(七)與有關職業院校或高等學校開展有實質內容、具體項目的校企合作,通過訂單班等形式共建3個以上學科專業點。

(八)以校企合作等方式共建產教融合實訓基地,或者捐贈職業院校教學設施設備等,近3年內累計投入100萬元以上。

(九)近3年內取得與合作職業院校共享的知識產權證明(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等)。

三、申報方式

第一步:有申報意願的企業,應按照上述“建設培育企業範圍”、“建設培育企業條件”進行自查,確定符合條件並能夠提供有效的證明材料再進行申報;

第二步:經自查符合條件的企業,下載填寫《陝西省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申請表》(詳見附件2);

第三步:將企業營業執照(PDF格式)、《陝西省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申請表》(PDF格式)、校企雙方簽訂的合作協議(PDF格式)以及相關證明材料(PDF格式)發送到[email protected]

四、審核確認

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有關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企業,列入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信息儲備庫,並向社會公示。

五、建設培育

企業應在入庫後3個月內製定並向社會公開發布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規劃,並報省發展改革委備案。企業入庫建設培育至少1年後,達到國家認證標準的向國家申報進入產教融合型企業認證目錄,享受國家相關支持政策。

六、支持措施

入庫企業,屬於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範圍的試點企業,優先享受支持政策。(詳見附件1)

七、失信懲戒

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會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國資委、省稅務局等職能部門審核企業申報材料、定期複核入庫企業情況。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立即取消入庫資格,且5年內不得申報,同時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

(一)在申請建設培育企業過程中弄虛作假,故意提供虛假不實信息的。

(二)在建設培育期間發生重大環保、安全、質量事故,存在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的。

(三)侵犯學生人身權利或其他合法權利的。

(四)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八、其他事宜

(一)企業申報不設時限,隨時可以申報。

(二)視申報企業的數量,採取分批次公示的方式向社會公示入庫企業名單。

(三)因國家、省有關政策調整等因素,導致試點工作發生變化的,我們將及時發佈通告。

(四)請社會各界對我省入庫企業給予關注支持和監督。

聯繫人:

省發展改革委 張小飛 電話:029-63913498

省教育廳 賀林飛 電話:029-88668807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劉琨 電話:029-63915088

陝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陝西省教育廳

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9年12月30日


陝西省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支持政策清單


1.優先考慮將入庫企業參與舉辦的校企合作實訓基地項目,納入教育現代化推進工程產教融合工程支持範圍。

2.鼓勵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支持產教融合型企業發展。引導金融機構創新服務模式,開發適合產教融合型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更好地滿足企業融資需求。支持符合條件的產教融合型企業,通過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融資。

3.支持試點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加快產教融合建設進度。鼓勵省內涉及教育產業的上市公司,新三板掛牌公司探索產教融合有效模式,積極爭取產教融合建設試點。

4.在陝西股權交易中心板掛牌的企業,獎勵20萬元;掛牌後定向增發的,融資規模超過500萬元的企業,按實際融資的2%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

5.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准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符合條件軟件企業的職工培訓費用,應單獨進行核算並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6.自2019年1月1日起,納入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範圍的試點企業,興辦職業教育的投資符合《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46號)規定的,可按投資額的30%比例,抵免該企業當年應繳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試點企業屬於集團企業的,其下屬成員單位(包括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對職業教育有實際投入的,可按《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46號)規定抵免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允許抵免的投資是指試點企業當年實際發生的,獨立舉辦或參與舉辦職業教育的辦學投資和辦學經費支出,以及按照有關規定與職業院校穩定開展校企合作,對產教融合實訓基地等國家規劃佈局的產教融合重大項目建設投資和基本運行費用的支出。

試點企業當年應繳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以後年度繼續抵免。試點企業有撤回投資和轉讓股權等行為的,應當補繳已經抵免的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7.依法批准設立的非營利性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學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規定,從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入中給予科技人員的現金獎勵,可減按50%計入科技人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8.對企業辦的各類學校、幼兒園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企業支持教育事業的公益性捐贈支出,按照稅法有關規定,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對個人支持教育事業的公益性捐贈支出,按照稅法規定在個人所得稅前予以扣除。

9.支持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積極申請建立博士後科研流工作(流動)站和陝西省博士後創新基地,經批准建設後,由省財政一次性獎勵10-20萬元。支持校企博士後科研項目聯合對接。

10.支持產教融合型企業優先開展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省級試點工作。對企業職工參加新型學徒培訓,培訓合格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對所在企業按規定給予每人每年不低於5000元的培訓補貼。

11.各地依託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學科技園;行業龍頭骨幹企業設立的面向小微企業、創新團隊、創客的創業創新基地等均可申報陝西省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在財政補助、稅收優惠、土地使用、建設施工等方面對創業創新基地給予扶持。

12.以我省中小企業為主體,聯合大專院校、科研院所或其他工程技術人員建立的產學研相結合的研發機構;省、市、縣財政用於中小企業發展的扶持專項資金給予適當支持。

13.企業投資或與政府合作建設職業學校、高等學校的建設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通過劃撥方式供地,鼓勵企業以出讓、租賃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

14.積極支持產教融合發展用地,在建設用地預審、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土地供應等工作環節,簡化報批材料和審批程序,加快內部會審,提高工作效率。對產教融合投資的新產業、新業態和文化產業項目,在用地保障方面落實有關支持政策。產教融合投資企業土地出讓金一次性繳納有困難的,經批准允許分期繳納,但首次繳納不低於土地出讓價款的50%。

《陝西教育》綜合版是陝西省教育廳主管,陝西教育報刊社主辦的綜合性教育類月刊。欄目設置見置頂文章,發表不收取任何費用,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