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天津:3批次农产品检出禁用兽药 涉及鸡蛋、水产品

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2019年第4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抽检样品共计263批次,其中合格260批次、不合格3批次。

天津市北辰区朝淑蛋类经营部销售的红皮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0.374μg/k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原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原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氟苯尼考可用于牛、羊 、猪、家禽、鱼等食用禽畜动物、水产及其他动物,但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正常情况下消费者不必对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过分担心,但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蛋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可能是企业的鸡饲料添加或者家禽疾病治疗中,使用的氟苯尼考残留积累在家禽体内,进而传递至蛋品中。

天津市南开区时乐乐水产品店销售的小黄花鱼,氧氟沙星检出值为14.5μg/k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原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禁止氧氟沙星用于食品动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王素其销售的平鱼,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为1.82μg/k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对虾中出现呋喃唑酮代谢物,是由于对虾养殖户在饲养过程中添加了呋喃类药物,该物质是一种广谱抗生素,可治疗动物疾病,也可治疗人类由细菌和原虫引起的痢疾、肠炎、胃溃疡等胃肠道疾病,但国家规定严禁用于动物类食品。人体长期摄入后可能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并有一定致癌性。根据原农业部2002年发布的235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禁止用于所有食品动物,且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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