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2 想去法院告一个人,第一步应该先做什么···

诉讼,也即俗语中的“打官司”,属于程序法的内容。程序法是相对实体法而言,比如刑法、民法、行政法属于实体法的范畴,相应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属于程序法的范畴,程序法的作用在于指导人们如何规范地行使诉讼权利。

打官司之前,我们首先要做的事情是什么呢?

——确定管辖法院。

所谓管辖法院,简单来说就是你想去法院告一个人,首先要搞清楚应该去哪里告,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就近选择法院,如果不是适格的管辖法院,你直接过去是要吃“闭门羹”的。管辖法院的确定是适用程序法的起点也是关键,不同程序法适用不同的管辖规则,同一程序法内又分级别管辖与专属关系。

刑事诉讼法的管辖取决于侦办机关,不由我们决定,在这里也就不多谈了。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常遇到,一般情况下,记住一句话,你不服哪个行政机关的决定,就在哪个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复议或诉讼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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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遇到的案件类型,这其中又以婚姻类与合同类居多,今天主要讲述一下这两种案件类型的管辖规则,对于其他类别案件的管辖确定,有兴趣的朋友可再与我私聊。

一、离婚案件中管辖法院的确定

(一)离婚纠纷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即,原告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

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经常居住地的确定提请注意三点:①起点从离开户籍地开始计算;②从离开户籍地至起诉时已有一年以上;③非离开户籍地在外居住,而是住院就医的,即使持续时间达到一年以上,仍不能称之为经常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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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况下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比如出现以下几种情形: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时的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的时间不足一年,仍需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

2、夫、妻一方下路不明,或一方被监禁、被劳动教养

如果夫或妻一方下落不明或者涉嫌刑事犯罪被监禁,为确保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另一方可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3)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之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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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1、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另,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故,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军事法院管辖。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涉外婚姻案件的管辖

关于涉外婚姻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做了几条具体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以供参考。

第13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14条:“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15条:“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16条:“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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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纠纷的管辖

实务中合同纠纷种类繁多,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租赁合同等等。对于因合同履行问题引发的纠纷,一般仍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说只要合同没有约定管辖,去被告住所地或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法院都应当受理。

如果合同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那么就必须在该约定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约定管辖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第24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至于约定管辖该如何约定,需要双方结合所签署合同的具体情况,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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