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3 “老賴”進了“黑名單” 欲做生意先還錢

“老賴”進了“黑名單” 欲做生意先還錢

前不久,一名被執行人王某因上了失信“黑名單”,做生意受到影響,遂主動致電紅橋法院執行法官張松,繳納了罰金30萬元。

王某是本市某中心的一名公職人員,2016年因涉嫌犯罪,被紅橋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30萬元。在王某服刑期間,紅橋法院執行法官張松按照程序,在多次向其追繳罰金未果的情況下,將王某納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併發出“限高令”。2017年7月底,王某刑滿釋放。

王某的父母、孩子並不知道他的犯罪問題。出獄之後,王某瞞著家人,假裝每天照常出去上班,其實是在到處找工作,但找工作的過程並不順利,沒有單位願意錄用他,王某的日子過得很煎熬。

王某的原籍在浙江,今年6月份,浙江的親戚輾轉聽說了他的事情之後,向他伸出了援手。王某的親戚生意做的很成規模,且急需拓展天津的業務,願意讓王某來經營。在去浙江商談具體事宜之際,買機票的過程中,王某得知自己因為沒有履行法院生效判決被限制了高消費並上了“黑名單”。王某很是著急,悔不當初,意識到法院的限制措施對他以後的生活將會造成極大的影響。據王某稱,他以後會經常有業務需要往來浙江、天津兩地,與客戶進行接洽,也經常需要入住豪華星級酒店,日後天津分公司也可能需要以他的名義註冊工商企業執照。經過再三考慮,王某決定克服困難,找人借錢交付罰金,再做下一步的打算。

8月初,王某來到法院繳納罰金30萬元後,當場表示老賴不能做,以後要誠信做事,誠信經營。

(溫金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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