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十九大精神百問」為什麼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

「十九大精神百問」為什麼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

「十九大精神百問」為什麼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

“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當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講到這句話,場下響起一片熱烈掌聲。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這為住房制度改革指明瞭方向、路徑、目標。

“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一定位,具有極強的現實針對性和指導性。上世紀90年代住房制度開始改革以來,人民群眾住房條件大為改觀,但不平衡的矛盾日益凸顯,解決住房問題必須直面群眾對美好生活的追求,只有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才能保持房子“居住”的基本屬性,才能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的宏偉目標。

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有三點重要意義:第一,順應了住房領域需求變化。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順應了群眾住房需求變化,住房制度覆蓋面將從局部轉向全部,改革重心將從保障困難群體有房可住轉向全體人民住得更好。住房制度改革與新型城鎮化發展需要同頻,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引導住房需求合理分佈;與規劃、公共服務制度等改革共振,優化城市空間結構,均衡配置公共資源,統籌解決群眾住房及衍生需求。第二,標誌著住房供應保障體系更加多元。從供給側看,市場主要提供商品住房和租賃住房,重點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政府主要提供共有產權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從需求側看,通過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差別化信貸政策等手段支持群眾市場化住房的合理需求,通過實物配租、貨幣補助等方式滿足保障性住房的基本需求,通過打擊首付貸、改革房地產稅等手段抑制投機行為。第三,意味著調控手段更加強調綜合施策。土地供應制度方面,要完善土地供給方式,合理確定土地供給規模,有效控制土地價格;金融財稅政策方面,要綜合運用貨幣、信貸、宏觀審慎和微觀監管政策,平衡好房地產產業與其他行業資金配置,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交易和持有環節的財稅調節;市場監管方面,要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的管理,推動企業誠實守信、依法經營,確保信息全面準確真實公開,建立評價預警機制,實現對住房供給交易的動態監測、科學研判、有效調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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