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新警示」固原、永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新警示」固原、永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6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纪委监委获悉,固原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永宁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1起办公用房超标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新警示」固原、永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新消息报记者 裴艳

1.西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大队长朱耀龙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7年7月1日,交管大队举办“七一”建党节知识竞赛活动,采购玻璃杯200个,单价35元,总价7000元,用于知识竞赛发放纪念品;2017年7月14日,交管大队违规发放慰问品,总价16000元。对此,朱耀龙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18年5月,朱耀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泾源县政府副县长马艳梅在任泾源县民政局局长期间违规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吃喝、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3年4月至2014年12月,马艳梅任泾源县民政局局长期间12次违规超标准公务接待,消费1.39万元(香烟酒水费用2758元);2014年,马艳梅违规报销非公务接待费1.23万元;2013年7月8日,马艳梅主持召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并经其签批违规发放敬老院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人员生活补贴9000元;2014年3月10日,马艳梅主持召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并经其签批违规发放危房普查补助10000元;本人违规领取补助、项目评审费1800元。2018年5月,马艳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永宁县教育局党工委委员、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严天贵办公室面积26.2平方米,超出规定标准8.2平方米,造成恶劣影响。

经永宁县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请县委常委会议同意,撤销严天贵永宁县教育局党工委委员和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同时实施“一案双查”,给予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执行落实政策不力的县教育局党工委书记、局长马立云诫勉谈话的问责处理;给予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县教育局纪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马淑琴警示谈话、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处理。

清廉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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