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 刚到法院送锦旗,结果老赖不见了,原来被镇政府“保”出去了

“秉公执法 主持公道”的锦旗刚送给法院,出门一看,本被强制拘留的老赖却跟没事人一样在县城路边坐着。

如此猝不及防的“打脸”,实在令人尴尬。而此事起因,则是镇政府以公函形式发出的一封“求情书”。法院在综合考量后,提前解除了对老赖的司法拘留。

刚到法院送锦旗,结果老赖不见了,原来被镇政府“保”出去了

这老赖什么来头,竟然能让镇政府出面“求情”?原来此人是当地脱贫搬迁工程的一位承建商,镇政府从脱贫攻坚的大局出发,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考虑,请求法院“从轻发落”。用一通虚头巴脑的官话套话,就把实打实欠钱不还的老赖给“保”了出来,这样的情节恐怕电视剧里都不敢这么编吧。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求情公函”的本质,就是以行政权干预司法权,属于典型的滥用权力。虽然当地法院自称提前释放经过了“综合考量”,但镇政府的“求情”无疑起到了巨大作用。

从这个意义上说,“求情公函”虽是极端个案,但这样的“一唱一和”、“有求必应”,却暴露了一些地方官员法律意识淡薄的大问题。一段时间以来,类似荒唐事不断出现,已经成了舆论场中的奇葩景象:

  • 影响企业发展

某地一企业家涉嫌收购25根象牙,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结果县政府竟发出红头文件“捞人”,大意是再不放人,企业就要完了。

  • 贪官素质高

某地两位官员因贪腐落马,结果所属单位竟以单位名义向法院“求情”,理由是“该同志素质高、又才40岁,正值为党和人民做贡献的有为之年”。

  • 拉她一把

某地房管局一位处长被判受贿罪,在狱中写下《悔过书》,恳求“组织上充分考虑我的所有积极表现……拉我一把”。结果房管局还真就此向法院出具了请求减轻处罚的函件。


如此“求情”,蔑视法治权威,实在贻害无穷。“求情”的理由可以编得冠冕堂皇,但司法之线容不得半点权力“越位”。

刚到法院送锦旗,结果老赖不见了,原来被镇政府“保”出去了

法治,就是要以法律准绳厘清是非,守护公平正义。倘若犯罪者对经济有贡献,就需要法院重新考虑,犯罪者是有为官员,就需要法院仔细斟酌;倘若通过打招呼、递条子就可以左右判决,拿法律做人情,让“脸面”大于“公正”,伤害的无疑是法治尊严与司法权威,最终损失的将是政府的公信力。

“公函求情”人人喊打,却屡屡发生,其滋生土壤也令人深思。有些官员虽然头戴乌纱帽,但脑子里还是“人治”大过“法治”,视“公权”如“私权”。缺乏敬畏,自然会带来权力的越位和滥用。

刚到法院送锦旗,结果老赖不见了,原来被镇政府“保”出去了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建设法治社会是大势所趋。对于“干预司法”的行为,党中央早已三令五申,习近平总书记更是严厉批评:

“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出于个人利益,打招呼、批条子、递材料,或者以其他明示、暗示方式插手干预个案,甚至让执法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的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里,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公函求情”,政府与法院都难辞其咎。这更像是一记警钟,提醒我们法治社会建设依然道阻且艰,全面依法治国永远在路上。

*本文由树木计划支持,长安观察出品,首发在今日头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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