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承德县交警大队破获一起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

承德县交警大队破获一起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8年6月1日20时24分许,承德县交警大队接县局指挥中心指令称:在承德县岔沟乡白庙子村附近路段一辆三轮摩托车与一辆三轮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严重,要求出警。

接警后,事故民警第一时间同报警人取得联系,得知伤者被分别送往承德附属医院和承德县医院,民警兵分三路,一组赶往事故现场,一组赶往承德县医院,一组赶往承德市附属医院。经对现场勘查发现,道路呈东西走向,三轮摩托车、三轮汽车均倒在路南侧道路下,且三轮摩托车左后方有撞击和划痕,三轮汽车无明显划痕。民警分析车辆撞击情况和划痕,认为事故发生时应该有第三辆肇事车辆,且该车为一辆大型车辆。此时,赶赴县医院民警反馈情况,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卫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因案情重大,事故中队负责人孙志永立即向主管副局长赵民阁、大队长霍久文进行汇报。领导高度重视,当即指令开展排查走访工作,围绕事故现场,对途径大型车辆进行排查,直到凌晨四时,共排查11辆大型货车,逐一进行了询问、登记。

6月2日8时,霍久文大队长召集事故中队全体民警召开会议,成立了“6.1”交通肇事逃逸专案组,亲自对案件侦破工作进行指挥、部署。经过民警一天一夜视频追踪与走访,确定其中两辆大型货车有重大嫌疑。赵民阁副局长对该案高度关注,6月3日8时,召开碰头会,听取了办案民警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同时,要求指挥中心结合录像和走访情况,再次对嫌疑车辆的行驶轨迹及时间进行确定。通过视频筛查及前期排查工作,一辆车冀BY牌号重型货车进入民警视野,民警找到该车时,该车坏在承德县三家镇小豁梁上,经对车辆勘查,发现冀BY牌号重型自卸货车左侧后轮有明显划痕,遂将该车驾驶人范某某带回大队接受进一步询问。

经审讯,范某某如实交代了其于2018年6月1日驾驶冀BY牌号重型自卸货车,沿下大线自东向西行驶至承德县岔沟乡白庙子村路段时,与对向行驶的三轮摩托车发生剐蹭事故,导致同向行驶的三轮摩托车和三轮汽车同时翻入道路下,因害怕承担责任,驾车逃逸。

6月4日,范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承德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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