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2 新疆巴州党委巡察组向三个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自治州党委第四交叉巡察组向焉耆县包尔海乡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自治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18年5月21日,州党委第四交叉巡察组向焉耆县包尔海乡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州党委巡察办负责人传达自治州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焉耆县包尔海乡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州党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29日至4月30日,州党委第四交叉巡察组对焉耆县包尔海乡党委开展了巡察。巡察组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近期,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州党委“五人小组”报告了有关情况。

在焉耆县包尔海乡巡察期间,州党委第四交叉巡察组发现和党员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聚焦总目标不够,落实常态化维稳措施不实;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未经班子会议研究;党建工作不实,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党费收缴管理不严格,个别党员不参加组织生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乡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未杜绝;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白条入账的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收支两条线的制度不严,违规发放通讯费、交通费,违规收受个人赞助款。

州党委第四交叉巡察组向包尔海乡党委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增强工作执行力和落实力。二是突出党的建设,认真抓好基层组织建设。三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四是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州党委巡察办负责人指出,包尔海乡党委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标本兼治,压实整改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肃对待州党委交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上集中发力,确保整改任务全见底、不悬空,确保整改要求全落实、见实效。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焉耆县包尔海乡党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对州党委第四交叉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对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诚恳接受,严格实施问题整改“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对照时间节点,倒排整改计划,严格落实责任,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将巡察整改与贯彻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抓班子带队伍、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全方位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州党委第四交叉巡察组有关成员,焉耆县包尔海乡党委班子成员及其他副科级以上干部和机关干部、村和站所负责人、农村“四老人员”代表等62人参加了会议。

自治州党委第五交叉巡察组向和静县乃门莫敦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自治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18年5月22日,州党委第五交叉巡察组向和静县乃门莫敦镇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州党委巡察办负责人传达自治州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和静县乃门莫敦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表态发言。

根据州党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5月13日,州党委第五交叉巡察组对和静县乃门莫敦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巡察组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近期,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州党委“五人小组”报告了有关情况。

在和静县乃门莫敦镇巡察期间,州党委第五交叉巡察组发现和党员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四个意识”不强,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常态化维稳措施不到位。党建工作抓得不紧,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文书不标准。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严格,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未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缺乏有效监管;村务公开失范,财务管理混乱,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伙食费、误工费、加班费。

州党委第五交叉巡察组向乃门莫敦镇党委提出五点意见建议。一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三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强化执纪监督问责。

州党委巡察办负责人指出,乃门莫敦镇党委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标本兼治,压实整改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肃对待州党委交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上集中发力,确保整改任务全见底、不悬空,确保整改要求全落实、见实效。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和静县乃门莫敦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严肃对待、全面接受、坚决整改巡察反馈的问题。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强基固本、狠抓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四是聚焦总目标抓工作落实,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促“1+3”工作。

州党委第五交叉巡察组有关成员,和静县乃门莫敦镇党委班子成员及其他副科级以上干部和机关干部、村(社区)和站所负责人、农村“四老人员”代表等58人参加了会议。

自治州党委第六巡察组向州乌拉斯台农场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自治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18年5月22日,州党委第六巡察组向州乌拉斯台农场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州党委巡察办负责人传达自治州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州乌拉斯台农场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表态发言。

根据州党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6月30日,州党委第六巡察组对州乌拉斯台农场党委开展了巡察。巡察组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近期,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州党委“五人小组”报告了有关情况。

在州乌拉斯台农场巡察期间,州党委第六巡察组发现和党员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班子成员协作意识较差。基层党建工作滞后,个别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制度流于形式。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传导压力不够,纪委监督责任缺失,干部作风不实,存在玩忽职守、道德失范、虚报冒领等问题。讨论干部任免未实行回避制度,干部档案管理混乱。项目管理不规范,财务审批不严格,大部分财务开支原始票据无经办人及审批人签字。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存在违规报销通讯费、发放交通费等问题。

州党委第六巡察组向州乌拉斯台农场党委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强化“四个意识”,对标党章党纪党规,从严从实查找政治偏差,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二是强化政治担当,以实际行动落实总目标要求。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总目标意识,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坚决落实维稳“组合拳”。三是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完善财务管理和内控机制,全面清理整顿农场国有资产,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四气”。

州党委巡察办负责人指出,州乌拉斯台农场党委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标本兼治,压实整改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肃对待州党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上集中发力,确保整改任务全见底、不悬空,确保整改要求全落实、见实效。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州乌拉斯台农场党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场党委坚决认领,将在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委会议,深入研究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一项一项拉单子,一条一条定措施,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确保整改工作真到位、全到位、严到位。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用好、用活巡察整改成果,以整改成果引领和指导农场工作实践,有力有序有效推动农场改革发展稳定工作。

州党委第六巡察组有关成员,州农业党工委负责同志,州乌拉斯台农场党委班子成员、干部职工等77人参加了会议。

新疆巴州党委巡察组向三个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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