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1 抚州交警二大队开展“向不文明宣战”媒体+执法整治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抚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6月1日,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联合市文明办在客运站门前组织开展了“向不文明宣战”媒体+执法整治宣传活动。

抚州交警二大队开展“向不文明宣战”媒体+执法整治宣传活动

抚州交警二大队开展“向不文明宣战”媒体+执法整治宣传活动

当日上午9时10分左右,上顿渡城区的郭先生因骑电动三轮车闯红灯,被交警查获。经处罚后,郭先生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很危险并表示闯红灯就是违反交通法规,有危害性,下次不会再犯了。

抚州交警二大队开展“向不文明宣战”媒体+执法整治宣传活动

抚州交警二大队开展“向不文明宣战”媒体+执法整治宣传活动

抚州交警二大队开展“向不文明宣战”媒体+执法整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交警组织警力就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及电动车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执法,对违法者进行警示教育,责令其抄写《抚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并摆设宣传展板和向过往车辆和行人散发了宣传单。 媒体记者和爱心志愿者积极参与其中,大队通过"一直播"网络平台和临川发布网络平台对活动进行现场直播,以点带面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抚州交警二大队开展“向不文明宣战”媒体+执法整治宣传活动

通过此次活动,引导广大市民自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文明新风,为我区创建文明城市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