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我的車被追尾,由於損害不大就走了,後面追尾車輛報警說是我的全責,是這樣劃分責任的嗎?

用戶5547788937


這個就是看證據說話了,如果真要是按照法律條文來說的話,你還真的可以算是逃逸。

如果你能證明你下車檢查之後和後車達成一致,那這個責任肯定不是你的;但是如果你不能證明這些的話,那你這個事就有點麻煩了。

首先我要提醒你一點:一般來說,只要發生追尾事故,百分之八十都是後車全責,一個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就可以定責了;在發生事故之後個人建議是報警,這樣比較穩妥,如果私了的話呢,可以選擇留下一些書面上的證據。

現在駕駛員的素質參差不齊,有些缺德的駕駛員在一些沒有監控的路段因為自己的錯誤導致事故發生後,他會主動要求私了,然後騷操作就來了:等你走了之後,他會打電話報警說自己的車在哪裡出了事故,XXXX車主逃逸了。很抱歉,只要涉及逃逸這一項,基本就是全責了。

這不是編故事,這是真真實實發生過的事情;發生事故之後,別管自己的車有沒有問題,先保證自身安全,然後你可以選擇拍照留證,私了的話一定要留下書面證據,或者你可以直接打電話報警。

在這個社會,你不要把所有人都當成好人,也千萬別把所有人都當成壞人;凡事多留個心眼,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無雙雜貨鋪


這個問題,其實就是雙方責任當時沒有分清楚,也沒有實實在在的證據。


我也遇到過,在等紅綠燈的時候,一輛車從我右前方實線變道,橫穿三個車道,刮擦了我車的右前臉,造成車前面右臉、車大燈和前面都刮壞了。


事故發生後,當時說的很好,也很誠懇,承認他們全責,也給保險公司打電話了,讓我們去修車,什麼都不要管,有問題直接聯繫他們的保險負責人。


後面去修車,在4S店定損的時候,4S打電話給對方保險負責人。對方卻說這個沒授權,那個委託人沒同意,反正就是一大堆理由,這也不能修,那也不能換,只能承擔一面補漆的損失!


接下來,我給那位車主打了電話,在電話裡,我和他說了,他的保險不同意4S店定損,他也沒說別的,只說全部委託給保險公司了。我就說,那你自己看著辦,我行車記錄儀拍的清清楚楚,現在就給交警和我的保險公司打電話報警,我們在某某4S店,你自己看著辦好了。

這裡,行車記錄儀的作用就出現了。因為有這個實實在在的證據在,根本做不了假。


後面過了不久,這位車主趕在交警之前來了,看過行車記錄儀後,直接修車,那態度是一個面的承認錯誤,道歉,比開始還誠懇,我們也不能得理不饒人,什麼誤工費啥的也都沒說,就把報警取消了。


所以我後面的總結就是,出了交通事故,不要怕,保存證據、報警,啥都不要說,等交警過來,就是再忙,也要等交警過來處理。


當然,最關鍵的,還是要開好車,不要撞別人,也不要讓別人撞了,慢點開車,能讓就讓,人家急,說不定家裡真的有急事呢。


譯明科技員工


分享一個同事真實案例。

被追尾後,覺得沒事就讓直接對方走了,結果一會警察打電話說他逃逸。

到了警察局後,對方的父親說他當時很兇,所以自己孩子不敢和他說話,也沒敢下車,讓他走了。然後他家孩子隨即車上報警,並且按警察指示一直跟蹤他回家。

當然了,對方看樣子也是個老玩鬧,也承認的確撞了我同事的車。但是你逃逸了,你要包賠所有損失。最後好像倒賠人家兩萬多。


tjtdlw615


現實中確實有這樣的情況,2015年公司司機開車被機場大巴給撞了,我開車帶他去定損,在那裡看到一輛奔馳S400也在定損,大燈碎了。開車的是車主的專職司機,司機應該是個有良心的人,他說這是老闆娘開車追尾箱貨把大燈撞碎了,但是箱貨並沒有發現,綠燈亮起就開走了,老闆娘不知所措給老闆打電話,老闆去了以後特麼的直接報警說是箱貨溜車把他大燈撞碎後逃逸。其實司機自己並不想這麼做,太缺德,但是為了工作沒辦法。


對於追尾這類責任清晰的事故我們很多時候都會選擇私了,直接現金交易,完事兒各走各的,簡單方便快捷還不堵路。如果報警的話首先要保護現場,這樣難免造成擁堵,也不安全。而且交規規定一些輕微事故自己拍照後要把車挪走等待交警,如果造成擁堵還要罰款。如果雙方對賠償金額不能達成一致還要去定損,很麻煩。但是不報警的話就會有被缺德狗反咬一口的隱患。而且一旦被反咬你又沒有證據證明對方過錯的話很容易被判肇事逃逸而負全責。這時候不要指望交警幫你,因為你沒有證據。



我認為平時遇到這種情況可以這樣做:出事故後第一時間下車拍照,照片一定要有側重點,能證明對方的責任,這時候私了的話對方司機基本上不會再反咬一口了。對於一些沒有經驗的女司機來說也可以選擇報警,交警來了以後也會首先協調私了,協調不下才會按程序走。


愛車大家說


哥,不能這麼玩啊,這屬於逃逸,不管是不是自己的責任,逃逸的話肯定判罰全責。

在機動車出事故的時候

  • 首先就應該報警,和接線員講清車子和車主的詳細情況以及事故的大概情況,然後等交警來勘察判責。

  • 第二就是打電話給保險公司,讓勘察員到場。

哪怕是出事故的幾方都決定私了,也要把私了的最終結果報警和接線員講清楚後再離開,這樣就會留一次報案記錄,以後如果發生翻案的情況也有個案底可以查。

但是有以下情況的千萬不能私了:某方方酒駕、某方沒有交強險、某方無證駕駛、損害到公共設施等等。


中年老俞


這件事情肯定不能就這樣定下來的。首先,這件事情你辦的不太對,對方追尾你的車,下車檢查損失後,不能因為損失小就算了。因為一般追尾是後車全責任的可能性非常大,就算不是他全責,後方車輛也會佔主要責任。就算後方車輛說是你全責,我相信交警也不會那麼判的。這是我的一個交警同學跟我說的,只要是追尾,你拿不出證據證明對方違規必然全責,就是拿出了證據也只是減輕你的責任,因為沒注意保持車距這一項就跑不了。



其實當時發生追尾時,你不應該走,就算不報警,也該跟後車協商賠償問題,也就是所謂的私了,私了不成就一定得報警了。我不知道你開車走的原因,如果是酒駕或者無證那就沒辦法了,走了算你幸運。


如果不是這樣,他追尾你,根本不用怕他。交警會找你們二人進行調解協商,協商不成,進行事故認定。這件事,如果對方說你肇事逃逸,一定不能認,如果當時沒下車,就說自己沒感覺到。如果下車了就說自己覺得比較輕,不打算追究對方了,沒想到他還報警了,是他追尾的我,我也告他逃逸。這樣一般交警願意給你們打這個官司,不會認定逃逸的。

下面就是取證問題,他追尾你,一般情況他是全責的,對方需要舉證,如果對方也是私家車,要注意有以下幾種情況你要付全責了,1是能證明你實線變道導致追尾!2.是你在高速路上突然剎車導致,這個其實不好判定。3是如果前車駕駛,行駛證過期,後車無明顯過錯的,會判前車全責。4.故意別車,引發追尾。


東極評論


冤,但只能怨你自己!

第一,發生交通事故之後,保護現場、拍照取證、報警、聯繫保險公司,這是正常的程序。如果事故輕微或者責任明確,可以現場即時處理,就你說的情況最好的處理方式是確定事故責任,雙方當場和解對方付款(哪怕是象徵性給你10元錢),留存有關和解證據。

第二,對方主張你肇事逃逸,你是不是一定做實了逃逸的定性呢?我個人認為未必,一如果你的車輛有行車記錄儀可以記錄事故發生的經過,包括停車、啟動離開甚至溝通的時間。停車5分鐘的影像記錄對你都是有利的證據,可以據此主張雙方在溝通協商。二事發現場周邊的監控錄像,如果你不認同對方對事故發生經過的陳述,你可以邀請警方調取周邊路段的監控錄像,對你也是有利的。三尋求目擊證人或者過往車輛的行車記錄,工作量雖然比較大但是往往效果很好。

第三,如果你有足夠的證據否認肇事逃逸,對方會面臨法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第五十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第六十條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二)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

綜上,個人認為針對這種顛倒黑白、混淆是非之行為,不能姑息、縱容,尋找有利證據,拆穿謊言、還原真相,讓對方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但同時也提醒廣大司機朋友,一旦發生事故,切記報警處理,如果確有急事需要離開現場,最好先報警並跟對方車輛駕駛員或車主溝通,確定責任及賠償事宜,無法聯繫對方人員,可以報警後在現場留置有關聯繫方式,留存有關證據方可,以減少自己的法律風險。

備註:肇事逃逸法律責任

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如果尚未構成犯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其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將對其終生不得重新獲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記入全國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統備案。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從重處罰的情節。交通肇事後逃逸,並已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將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逃逸緻人死亡的,將面臨7年以上有期徒刑。





柳基偉律師


這個沒什麼說的,你屬於肇事逃逸!責任肯定是你負全責!

根據我國道路安全法:

事故因當事人逃逸,而無法認定當事人責任的場合,無論事故各方的實際責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擔全部責任。 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雙方均無責任,即意外事故,也要由逃逸方承擔全部責任。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逃逸方有安全違法行為或駕駛有錯誤,他方沒有過錯,逃逸方負全責。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事故當事人雙方均有責任,在確定過錯比例的基礎上適當減輕逃逸方的責任。


看描述,你被追尾,但是你沒有辦法證明是對方追尾,對方同樣可以說你倒車導致的,如果你有行車記錄儀,在被撞擊的時候汽車有震動,這也可以算證據,否則就屬於沒辦法認定現場的責任,但是你逃逸,肯定全責!


不過,你也可以辯稱,不知道什麼時候出的事故,這就不屬於逃逸!因為我國交通法還規定:

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駛離現場,有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或不能發現事故發生的;

正常的輕微事故處理方法:

先報警或者保險說明情況,然後拍照,最後留下聯繫方式!然後再開車離開!

我是眾口說車,感謝您的閱讀,分享汽車知識,交流用車經驗,期待您的關注!


眾口說車


這個不是絕對的,如果事發路段有監控可以清晰的記錄兩車的行駛軌跡及碰撞過程,是可以通過錄像確定責任的,如果沒有視頻記錄能夠還原事發經過,那就定你全責。如果有理由認為你是明知事故發生直接駛離那就加重你的佔責比例,無責變有責,次責變同等責任或主責乃至全責。如果有監控你下車查看發現只是車損,沒有人員傷亡,可以打電話報警說明情況後離開,逃逸全責的原則是因為可能因為你的逃逸導致事故責任無法認定,還有就是你有施救受傷人員的法定義務,如果有人受傷無論是不是你的責任,但因為你的直接離開可能會加重傷情或者導致傷者死亡,收拾你是必須的。

還有因為你的逃逸導致增加了交警處理事故的難度和麻煩程度。收拾你是必須的。

總之,如果發生事故後沒有處理直接駛離現場大概率會被認定為肇事逃逸,無論你實際上需要負多少責任,如果有影像記錄可以還原事發時的客觀情況,交警部門會酌情處理。


雪鷹365


知人知面不知心,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這種情況,如果後車是個有良心的人,都這麼私了結束,不會有任何問題,也不會妨礙到交通;如果遇到你遇到的這種人,那就說不好了,如果後車報警並且沒有攝像頭或者行車記錄儀,你也沒有進行拍照留證,那後車怎麼說基本就怎麼定性了,嚴重的可能涉及到刑事責任,那可就得不償失了。

遇到這種情況:下車必須拍照留證,拍一些視頻,最後報警,這樣在警察的協助下私了也無憂;車輛最好安裝行車記錄儀防止意外發生;遇到交通意外不要慌,先報警,保持冷靜,不要吵,別造成其他的問題或者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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