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酒後滋事防疫點 毆打特警被判刑


酒後滋事防疫點 毆打特警被判刑


酒後駕車,防疫點滋事,造成過往車輛堵塞,還蠻橫毆打執勤特警。海南省白沙縣檢察院依法對吉某明、吉某積涉嫌妨害公務案提前介入,建議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2月18日,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審查起訴,2月21日,法院公開審理此案,以妨害公務罪判處被告人吉某明、吉某積有期徒刑六個月。

  2月1日晚,吉某明、吉某積酒後駕駛電動車從昌江縣石碌鎮返回白沙縣邦溪鎮,當途經王琴村防疫點時,被工作人員攔下,並要求測量體溫、登記身份信息,因二人未隨身攜帶身份證,於是吉某明讓吉某積回家取身份證。當吉某積返回並做完登記、體溫測量後,二人遲遲不肯離開現場,並辱罵工作人員。

  此時,執勤特警劉某上前勸導,吉某明、吉某積攻擊劉某,被在場的另外兩名交警當場制服。經白沙縣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劉某頸部損傷構成輕微傷。

  2月19日,白沙縣檢察院以吉某明、吉某積妨害公務罪適用速裁程序,並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提起公訴。2月21日上午,法院公開審理該案,採納白沙縣檢察院的量刑建議,以妨害公務罪作出上述判決。

  該案辦案檢察官表示,防控疫情無小事,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任何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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