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6 浅析“渔光互补”项目水产养殖与经营

浅析“渔光互补”项目水产养殖与经营

背景:中国是光伏产业制造大国,全球约80%的光伏产品出自中国,但还不是光伏产业应用大国。为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能源结构、进一步促进光伏应用,政府出台了《继续扶持光伏发电的政策意见》,鼓励光伏龙头企业产业升级转型,由单一的产品制造转型为包括投资光伏电站在内的多元化发展。

高效淡水渔业与光伏发电互补项目是将太阳能发电、现代养殖业相结合,一方面太阳能光伏系统架设在鱼塘之上直接低成本发电,不额外占用土地;另一方面充分最大化利用。形成“上面发电、下面养殖、科学开发、综合利用”的“渔光互补”建设模式,综合利用空间资源发展新能源。

“渔光互补”项目,让农业和新能源产业同步发展,农业资源的主题开发、深度开发与科学开发相结合,集水产养殖、可研示范、生态休闲、旅游观光于一体的特色渔业产业园、综合示范基地、清洁能源生产示范基地、工业旅游与观光农业示范基地。

浅析“渔光互补”项目水产养殖与经营

合作模式

由政府出面对散养鱼塘进行整合,政府负责确保鱼塘承包者的利益,然后和符合条件的企业签订合同,并进行监督。这样既满足了清洁能源发展需要,又改变了一家一户一塘口原有的小农经济养殖模式,实现了规模化养殖。同时转变了传统的渔业管理方式,初步实现了工厂化、精细化管理,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有积极意义。

“渔光互补”条件下水产养殖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太阳能电池板遮档阳光,造成水温偏低,会对水产的正常生长有一定的影响。因此,针对这个问题,在电站设计时,光伏组件前后间距应比正常值加大0.4米。采取科学选择养殖品种及鱼种混养方式,确保了养殖企业和当地村民的收益。

目前光伏企业租赁鱼塘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连鱼塘一起整租,另一种是分租水面上的空间,水下再低价租给养殖户。如产业园把光伏鱼塘整租出去,是2000块一亩,光伏公司租上面的空间就承担了1500块,养殖户只需要500块就可以租到一亩鱼塘。据了解,做“渔光互补”的企业里有55%采用的整租,45%采用的分租。

而实施“渔光互补”开发的企业是否具备养殖技术,是最终决定企业采用何种租赁方式的关键。

目前,“渔光互补”模式在养殖技术的提升和政策审批流程的简化等方面亟待改进。

要制定出“渔光互补”的相关标准,就必须要求在鱼塘设计、光伏组件施工、水下养殖、发电并网都能做到成熟化运作。然而,当下只有光伏电站建设上可以做到科学规范化,其它三个环节都还在不断完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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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光互补模式的改进

目前大部分企业采用的“环养沟”鱼塘技术。“环养沟”沿着鱼塘边沿分布,沟里水深1.5米,方便投苗和捕捞,但其它区域的水深只有半米,要想达到“高产”的目标可能还需要进一步改进技术。

既看重‘光’也不轻视‘渔’,是完美互补的有机整体。相比传统的‘渔光互补’池塘,‘渔光一体’在安装面积、池塘建设、养殖设备等三方面均进行了改进。”

在安装面积上,传统“渔光互补”池塘光伏组件及矩阵占池塘面积大多达到了100%,即全池塘安装。这严重影响了水产养殖的投喂及捕捞工作,进而造成养殖品种单一,仅能养殖通过地笼捕捞的虾蟹类水产品。而渔光一体池塘,要求光伏组件及矩阵占池塘面积以75%左右为宜。

在池塘建设要求上,传统渔光互补池塘面积过大(100-200亩),水深较浅(大多水深仅50-100cm),不利于养殖管理。部分渔光互补基地采用四周建设环沟捕捞及投喂的方式,但环沟的宽度和深度达不到高产要求(过窄、过浅)。相较而言,渔光一体池塘要求池塘面积以50亩/口为宜,池塘底部建设成一定坡度,浅水区水位达到1.5米,深水区水位达到3.5米。深水区占池塘面积25%左右,不安装光伏组件,作为投喂、捕捞、智能设施运用,以及底排污建设区域。

在养殖设施设备的改进上,传统渔光互补池塘,养殖设施设备落后,很多基本并未配备投饵机、增氧机等设备,原因一是池塘本身条件有限,不便于安装,二是对养殖收益的重视程度不足,能产多少算多少。充分运用底排污、均衡增氧、智能养殖系统,达到水产养殖高产高效的目的。

浅析“渔光互补”项目水产养殖与经营

“农业+新能源”“光伏和水产的结合,一定要摸索出一套适合不同地区、不同地点、不同形式的水产养殖模式。不仅要让农民看得懂、学得会,还要让他们了解光伏发电的社会效益和增加的农业价值。只有水产与光伏达到共赢,‘渔光互补’才会推广开来。”


现在将太阳能发电应用到水产设备动力提供上也成为一种新型需求,如增氧机、涌浪机、底排污设备的动力提供,从以前的能源输入型变成了能源输出型。 “渔光一体”符合生物链关系和生物最佳生产原料能量系统要求,遵循产品生产规律并创新物质和能量转换技术,以达到智能补光、补水及调温的目的,而其产出的水产品将比现有方式生产的产品更安全、更营养、更多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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