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85後”女子詐騙58人超34億元

通過冒充銀行員工,以高額利息為誘餌,只有中專文化的竇某以需要完成存款業績等為由,騙取50餘人共34.87億元。

3月2日,裁判文書網披露了一份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的刑事判決書。

判決書顯示,出生於1985年的北京人竇某,雖然只有中專文化,但其在2015年至2017年間,冒充杭州銀行房山支行客戶經理,以需要完成存款業績等為由,採取給予高額返利的方式,

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先後騙取58名被害人共34.87億元,造成57名被害人損失4.76億元

2017年12月9日,竇某向北京市公安局投案。2019年10月,竇某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犯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

“85后”女子诈骗58人超34亿元

施騙伎倆

據竇某供述,2013年9月,其與杭州銀行房山支行支行長朱某口頭協議,只要單筆拉夠存款5000萬元,存夠一年,就可以辦理正式入職手續。隨後,竇某委託親屬在杭州銀行辦理了一個公戶,存入2000萬元。但由於沒有達到拉存款的要求,故未能辦理正式入職手續,只在杭州銀行實習了一個月左右,主要負責拉存款。

為了欺騙家人,竇某還曾辦了兩張假的獎狀。其中一張內容是杭州銀行北京分行頒發的“2014年度優秀年輕幹部獎”,沒有蓋公章;另一張內容是杭州銀行北京分行頒發的“網點支行優秀業務經理”,加蓋了假章。

如何被識破

2014年底到2015年初,因家庭資金出現缺口,竇某虛構杭州銀行房山支行客戶經理的身份,以拉存款、投資理財、銀行過橋等名義,以高額回報作為誘餌,向多人騙取欠款,截至案發,竇某共造成57名被害人損失4.76億元。

收到轉賬就失蹤

據被害人蔡某證言,竇某多次向他借錢,每次都有利息。

  • 2016年10月,竇某說他給杭州銀行拉存款,並承諾給好處費,他就存了大概900萬元。


  • 此後一年中,竇某多次找他,他陸續向竇某等人的賬戶存錢,竇某按時返利。


  • 2017年11月,竇某借用蔡某弟弟博宏祥遠商貿公司的賬戶、公章,把公司信息也變成竇某。


  • 2017年12月5日,竇某說賬戶被封,讓蔡某把錢轉到嘉萱商貿公司的公戶上,蔡某當天向此賬戶存了450萬元,向竇某提供的另一個賬戶存了2500萬元,當天竇某就聯繫不上了。

前後統計下來,蔡某被騙去6824.79萬元,其朋友梁某被騙去3925.4559萬元,二人共虧損超過1億元。

竇某所騙取的款項,

絕大部分被其用於還本付息,

另有部分

被用於維護與投資人關係

或個人揮霍使用。

為了維護和投資人的關係,

竇某把騙到的錢

用於安排國內外旅遊、

贈送電子產品。

大肆揮霍

根據證人楊某證言,竇某自稱是銀行客戶經理,2013年8月至2017年11月間,僅通過一家旅行社,竇某便安排自己和客戶國內外旅遊上百次之多,人均消費達1萬元左右。在該旅行社,竇某一共支付了1071萬餘元。

根據證人黃某證言,竇某前後共計花費34萬元在他的店裡購買海鮮,因採取記賬方式,還欠該海鮮店14萬餘元貨款。

另據證人證言,竇某還大量購買手機、電腦、耳機等電子產品,自稱用於“杭州銀行拉存款答謝客戶”。竇某本人也承認,其購買過將近500萬元的蘋果手機,送給投資人。

此外,據竇某供述,她自己還花掉了大約300萬元,包括吃喝玩、帶著家人出國旅遊、買包等。竇某還表示,其因欠投資人款項,曾為投資人付款170多萬元在海南買房,花40多萬元購買路虎車。

無期徒刑

2017年12月9日,因無力償還欠款,竇某向北京市公安局投案。2019年5月16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在持續兩年的非法集資行為過程中,竇某自始至終均不具備清償能力,其利用被害人對其虛構的銀行工作人員身份的信任,或利用被害人想要獲得高額利息的心理,騙取被害人錢款。雖償還投資人部分本金及利息,但其目的是為了維護資金鍊不斷裂,並非有悔罪情節。竇某在明知其行為會給被害人造成嚴重財產損失的前提下,放任這一結果的發生,最終造成被害人鉅額損失,足以證明其主觀惡性。

同時,對於竇某有自首情節,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辯護意見,法院表示,竇某詐騙金額特別巨大,造成被害人鉅額經濟損失,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2019年10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竇某犯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時,繼續追繳竇某違法所得返還各被害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