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1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9年12月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2019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彭迎春女士、陈鹏飞先生出任公司董事,股东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推荐王伟先生出任公司董事。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董事会同意提名谢彦辉先生、卢大鹏先生、王伟导先生、冯宝珍女士、彭迎春女士、陈鹏飞先生、王伟先生7人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黄声森先生、尹兵先生、彭松先生、李彩虹女士4人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少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相关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第七届董事会由11人组成,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3年,其中独立董事任期同时遵循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方式对上述公示信息提出反馈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同时发表了意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3日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谢彦辉,男,196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工程师。1990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第四工程公司副经理、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第四工程公司经理,红河工程处主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7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2016年3月起任公司党委书记,2018年7月起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谢彦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00,020股。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卢大鹏,男,1971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师。199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工程处经济部部长、潮州工程处副主任、国际工程部部长、公司监事;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审计监督部部长。2018年8月起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卢大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48,000股。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王伟导,男,196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机械高级工程师。1983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中心修造厂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厂长,公司机电部第一部长,公司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水工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晋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全资孙公司广水桃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晋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3月起任公司党委委员,2010年8月起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王伟导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40,000股。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冯宝珍,女,197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第五工程公司技术员、经营部部长,公司第五工程公司副经理、经理、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广州工程总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起任公司总经济师,2014年3月起任公司党委委员,2015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2015年12月起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3月起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粤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6月起任参股子公司广东省北江航道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全资子公司广东粤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参股子公司广东省北江航道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冯宝珍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40,000股。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彭迎春,女,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89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助理、发展部副经理、发展部经理、广东建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粤东三江连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建筑装饰集团公司董事、广东建总房地产公司监事会主席、广东建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广东省建筑材料供应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广东建工恒福物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广州恒福物业有限公司监事、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2月起任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7月起任广东省北江航道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7月起任广东建鑫投融资住房租赁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7月起任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2018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北江航道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建鑫投融资住房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彭迎春女士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与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陈鹏飞,男,197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企业法律顾问。199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法律事务科科长、法务部副部长。2018年7月起任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与预结算管理部(法务室)副部长;2018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与预结算管理部(法务室)副部长。

陈鹏飞先生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与预结算管理部(法务室)副部长,与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王伟,男,197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水工建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9年6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省水利厅总规划师兼规划计划处处长,清远市阳山县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锻炼)。2016年12月起任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党委书记、理事长。2018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党委书记、理事长。

王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声森,男,1972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广东省计算机公司主管会计、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经理、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授新合伙人、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7月起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4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专业标准委员会委员。

黄声森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尹兵,男,197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助理经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并购重组预审员,北京华商海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信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董事总经理。2016年5月起任浙江企朋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5月起任上海芯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企朋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芯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尹兵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彭松,男,197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珠海证券有限公司分析师,证券时报信息披露中心副主任、战略发展部副主任、上市公司舆情中心主任、记者。2014年3月起任深圳怀新企业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月起任苏州中成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4月起任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苏州中成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怀新企业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彭松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李彩虹,女,197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珠海泰坦电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办事处主任、GE工业系统中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深圳市晓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助理研究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财富管理部高级投资经理、深圳一泓信息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8月起任上海祥容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项目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祥容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项目合伙人。

李彩虹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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