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15年前“無名碎屍案”告破,大學生畢業後被騙進傳銷致死

多年來,陳家從未換過固定電話,總盼望著陳義明會打電話回來。每到春節,母親不做飯也不願出門,只是在床上躺著哭。弟弟時常給哥哥的QQ留言,“想念”;“你在哪裡”;“快回來”。

剛畢業的大學生在同學的介紹下誤入傳銷組織,因反抗試圖離開,被傳銷組織的成員打死。因無法確認死者身份,廣州番禺警方稱這起案件為“無名屍甲被兇殺案”。

距離廣州幾千公里外的河南新密,陳家村陳家大學剛畢業的長子陳義明(化名)失蹤,家人登記失蹤人口後多年尋找未果。2013年,陳家父母前往當地派出所提取DNA信息。兩年後,通過全國失蹤人員DNA比對,確定“無名屍甲”為陳義明的可能性大於99.9%。

確認死者身份後,廣州番禺警方歷經三年調查,最終確定他是在一個名叫“恆天”體系的傳銷組織內遇害。

這是一個層級明確的傳銷組織。檢方認定,2002—2004年,“恆天”體系通過拉人頭的方式發展下線,並以發展下線的人數作為提成和晉升的標準。其發展新人的一般模式,即收繳手機、斷絕新人與外界的聯繫;鎖上“家”門、不準新人離開,剝奪新人的人身自由;強行將新人留在傳銷窩點、持續上門洗腦,並毆打不配合的新人,直至新人以認購產品的方式變相交納入門費,加入傳銷組織。

2019年7月12日,7人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在廣州中院受審。庭審直播顯示,7人中有5人認罪,2人堅持無罪。截至目前案件一審尚未宣判。

陳義明家屬在提起附帶民事賠償後,7名被告人均表示願意賠償,陳義明家人表示,等待案件宣判後,他們會從陳義明最後生活的地方帶回一抔土,回鄉入葬,以此慰藉。

15年前“无名碎尸案”告破,大学生毕业后被骗进传销致死

陳義明生前照片。受訪者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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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的大學生

河南省新密市陳家村,陳家長子陳義明,已經失蹤多年。

這是村裡第一個大學生。弟弟陳偉(化名)還記得,哥哥考上大學那一年,家人帶著他去往陳氏宗祠上香祭拜,全家歡喜。現如今,家裡卻只剩下一張舊到發黃的中國地質大學“錄取通知書”。

大學畢業後,陳義明曾頗為頻繁地更換工作。起初在湖北一家國有企業工作,後申請調往南京,再又辭職前往上海,工作了半年多時間,工資每月四五千元。

2004年,陳義明曾給家裡打電話,說是要去廣州發展。此後,便再聯繫不上。起初是電話無法接通,再後來就是空號。

多年來,父親一直處於自責之中。他還記得自己和兒子的最後一通電話,是在2004年的國慶節前,陳義明和女友已經談婚論嫁,想和家裡要錢買個戒指。父親在電話裡指責兒子,“你都這麼大了,我們供你畢業,下面還有弟弟妹妹,你應該自食其力。”

15年前“无名碎尸案”告破,大学生毕业后被骗进传销致死

陳義明生前照片。受訪者供圖

父親一直以為,是自己逼走了孩子。那一年,陳義明剛25歲。

在弟弟陳偉看來,哥哥是一個要強的人,他如此頻繁地換工作,應該是想去到一個更好的城市,尋找一個更好的發展機會。家人都覺得,陳義明失去聯繫,可能在外面獨自闖蕩,想要做出一番事業來再回家。

可長時間的音訊全無,陳家人也很擔心,陳義明會不會有意外。為了尋找,他們張貼了很多尋人啟事,也曾在上海和河南報案,但由於不知道失蹤地點,最終只能在老家登記了失蹤人口。由於家裡還有弟弟妹妹,兩個老人也無法拋開家長時間在外尋找。

陳偉回憶,有時,陳父也想去往火車站尋找孩子,可到車站,卻又不知道買去哪裡的火車票。

陳義明生前關係要好的高中同學蘇瑩(化名)也曾幫助陳家人尋找。2004年國慶節前,陳義明也曾給她打過最後一個電話,提到他去廣州,是找一個名叫張麗(化名)的高中同學,聽說張麗在廣州發展不錯,他也想去看看。那段時間,他正和女友鬧矛盾分手,情緒低落。

陳義明失聯後,張麗也一直沒有回老家,事後她們才知道,張麗是被騙到廣州做傳銷,直到2007年被家人解救回來。

也是在那一年的7月,蘇瑩記得,她在河南新密的一個銀行附近偶然間遇到張麗,便詢問陳義明的下落,對方也只是說,陳義明確實來廣州找她,可第二天就要離開,她的領導說是給陳義明買了火車票送走了,可具體去了哪裡,張麗也不知道,之後也再沒有見過陳義明。

“難以逃脫”的傳銷組織

陳義明在廣州曾加入過傳銷組織,是陳家知道的。

這是一個名叫“恆天”體系的傳銷組織,層級明確,分為A級老總、大B級經理、B級經理、大C級主任、C級主任、D級家長、E級學員。2002年到2004年期間,“恆天”在廣州番禺,學員約百餘人。

日常,家長和學員們生活在一起,他們7到8個人租住在兩居室內,稱之為“家”,家長負責管理學員的日常生活,帶著學員外出買菜一類,而主任主要負責給學員上課,遇到重大事件需要處理時,會有經理和老總級別的人出現。

在“家”裡,新學員是沒有人身自由的。

番禺警方從資料和審訊中發現,“恆天”體系通過拉人頭的方式發展下線,並以發展下線的人數作為提成和晉升的標準。每當有新人加入時,會進行所謂的“培訓”,實際上是洗腦,這段時間裡,基本屬於軟禁的狀態,家長會以代為保管的名義,收繳手機,斷絕新人與外界的聯繫;鎖上“家”門、不準離開。直至新人以認購產品的方式變相交納入門費,加入傳銷組織。

平日裡,他們都是由家長帶著學習,喊口號,交錢加入傳銷組織後,就開始教他們怎麼發展下線,在手機裡找熟人,挨個打電話。

張麗是在2004年10月8日,以介紹工作為名,將高中同學陳義明帶入“恆天”體系的一處“家”中,陳義明來到這裡後,不願意加入,她曾經和領導勸說讓他離開。次日,領導告訴她,已經買了車票送他離開。

在張麗的印象裡,自己也是被高中同學帶入,交了3800元購買手錶後加入。她本以為是一個專門賣手錶的地方,但沒想到不是在店鋪裡對外銷售,而是“內部”賣,銷售的對象,是自己的同學朋友,只要對方花費3800元購買手錶,自己有提成,對方也購買了一個加入組織的資格。

剛加入時,張麗也曾被收繳手機,他們不曾外出,每天在出租屋裡,有主任上課,教一些銷售手法發展下線的知識,閒暇時,就看書,和其他學員在屋裡聊天。

“當時領導說,你在這裡人生地不熟,平時就不要出去。”張麗回憶當時,她不知道只是個傳銷組織,也從沒意識到,自己當時已經被剝奪了人身自由。

番禺民警在翻閱“打傳辦”的卷宗資料時,發現過“恆天”非法拘禁的報案記錄,有新人在被控制後,從窗戶外丟出5元的紙幣,上面寫有“救命”,被路人發現後報警,才得以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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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警方在分析案情。受訪者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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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不想加入的新朋友

事實上,2004年,陳義明進入“恆天”傳銷組織的次日,就已經遇害。

番禺民警認為,陳義明是一個性格要強又耿直的人,在進入“恆天”的一處窩點後,主任的“洗腦”培訓,讓他意識到這是一個傳銷組織,於是他堅持要離開,這一過程中,和上級的領導發生衝突。

警方的審訊資料中,“主任”馮建江詳細供述了陳義明死亡的過程:事發當時,上級給他打電話,讓他去其中一個“家”裡,“學習怎樣送走一個不想加入的新朋友。”

馮建江說,自己去了“家裡”才知道,陳義明早上拿著刀威脅一個女學員,堅持要離開。他們決定,在送走陳義明之前要教訓一下他,不讓他出去亂說話。他們總共四個人圍著陳義明動手毆打,大概一兩分鐘左右,陳義明沒了呼吸。

同為主任的陳啟文也供述了大致相同的過程,他提到打了一兩分鐘後,陳義明說肚子不舒服蹲了下來,四人中,有人說他是裝的又上去踢了幾腳,隨後陳義明便倒地了。

事發之後,馮建江稱,他們四個人當時很害怕,打電話給上級問怎麼處理。三個上級領導過來後,帶著他們去吃飯並安撫情緒,說領導們會幫你們處理,隨後三個領導商量了處理屍體的方法。

領導們商討決定後的處理方法,便是拋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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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警方在分析案情。受訪者供圖

2004年12月16日,兩個路人經過一處植被茂盛、人跡罕至的草叢時,發現黑色的塑料膠袋,隨即報警。

當時的法醫鑑定顯示,塑料膠袋裡的死者為男性,分析年齡25歲左右,推斷身高170cm左右,綜合分析死亡時間距離檢驗時間約兩個月左右。因缺失主要臟器及組織,不能確定死因。

法醫認為,死者應該不是一個體力勞動者。死者掌紋紋路清晰,指甲修整比較整齊,日常生活應該比較講究;能夠確定的是,這是一起命案,應該是熟人作案,且不止一人參與。

番禺公安分局蔡榮彪是後來偵辦此案的刑警,他這樣形容,“這類案件應該是關係人作案,為什麼要分屍拋屍,肯定是為了掩蓋一個事實,死者屍體被發現後會和誰有關係。”

2004年時,番禺外來人口眾多,在當時的條件下,無法認定死者從什麼地方來,亦無法確認身份,現場沒有視頻監控,沒有目擊證人,其餘屍塊也沒有找到。同年底,這個案子立案時,名字叫做“無名甲被兇殺案”。

案件無法開展下去,只留下一組從死者骨細胞提取出來的DNA數據。

2013年,河南陳家有親戚從事協警工作,父母才在親戚的提醒下,前往當地的派出所採集了DNA。兩年後,廣州番禺警方收到公安部DNA數據庫發來的比對報告,“無名屍甲”的DNA通過全國失蹤人員DNA比對,比中了河南鄭州新密市公安局所登記的一名失蹤人員。該DNA為陳義明的可能性大於99.9%。

15年前“无名碎尸案”告破,大学生毕业后被骗进传销致死15年前“无名碎尸案”告破,大学生毕业后被骗进传销致死

拋屍現場。受訪者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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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10多年前的傳銷人員

在最初確認陳義明的死亡和傳銷組織有關係時,番禺警方曾陷入難題,如何尋找十多年前的傳銷組織,並且從中找到當年的涉案人員。

案發時,番禺大石轄區常住人口8萬,外來人口僅按當時辦了暫住證的統計就有20多萬,沒辦暫住證的人則無法估算。當時的大石鎮是傳銷的重災區,由於當時法律的不完善,除非是有刑事案件,警方打擊傳銷人員主要以驅散為主。

番禺刑警大隊一中隊副中隊長黃小棟介紹,傳銷組織人數多,流動性大,內部人員來自全國各地,彼此多不認識,而且多年打擊,番禺的傳銷組織基本銷聲匿跡了。

邀請陳義明來廣州的高中同學張麗根據回憶,說出了當時的傳銷組織裡三人信息:“家長”尚明(化名)、吳姓“經理”和“主任”王司。辦案民警藉助了當年由多部門組成的臨時機構“打傳辦”,通過翻閱“打傳辦”留下的資料,找到了吳姓“經理”的相關記載,最終核實了吳姓“經理”,全名叫吳懷玉,安徽人,2000年前後曾經就讀於南京的一所高校,案發時剛好大學畢業。

幸運的是,民警在吳懷玉就讀的大學學生資料裡查詢時,發現王司和吳懷玉是同班同學,同一個宿舍的室友,兩人的學號還挨著。

2018年5月,番禺警方採取收網,在河南、山東、安徽、廣東、內蒙古、福建等10個省份同時抓捕,抓獲了10餘名涉案人員。

同年6月,最終6人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和侮辱屍體罪被批捕;同年8月17日,檢方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這6人分別是大C級主任王司;C級主任吳懷玉、程啟文、馮建江;B級經理李彬;大B級經理王周全。2019年4月,最後一名涉案人員劉濤被批捕,他是“恆天”的A級老總。

涉案的7人,當時均是大學剛畢業的學生,民警在審訊中得知,這7個人都是被同學老鄉帶入傳銷,其中有兩人是大學室友,甚至有人就讀的是司法學校,抱著快速賺錢的想法加入“恆天”體系。

陳義明出事後,“恆天”從廣州番禺轉移到佛山順德區等地。2007年,涉案的7人基本脫離傳銷,直到被抓獲時,已經過著正常普通人的生活,有保險業務員,有手機銷售員,有做旅遊,有的是培訓機構的員工,且多數都已成家,家人對於此前的傳銷及命案,並不知曉。

揣著這個秘密過了14年,他們心裡卻留有陰影和愧疚。民警蔡榮彪印象最深的,是抓捕吳懷玉後他說過的話,“我和老婆結婚多年,一直沒有孩子,這可能是我的報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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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涉嫌故意傷害罪受審

2019年7月12日,王司、吳懷玉等7人涉嫌故意傷害罪,在廣州中院受審。

檢方指控,2004年10月8日,張麗以介紹工作為名,將高中同學陳義明騙入其中一處傳銷窩點。次日,陳義明被傳銷組織收繳手機,經上課洗腦、聊天,陳明確表示不加入傳銷組織。陳義明的“家長”與其談心時,被威脅讓其離開,王司安排級別較低的傳銷人員離開後,使用擀麵杖、拳腳,吳懷玉、程啟文、馮建江使用拳腳共同毆打陳義明,致其當場死亡。

按照組織逐級彙報的規定,王司立即打電話向李彬彙報,並請示如何處理屍體;李彬亦逐級請示傳銷組織的上級領導。案發當晚,A級老總劉濤、大B級經理王周全、B級經理李彬與王司、吳懷玉、程啟文、馮建江會合,安撫勸慰後決定分割屍體後拋至偏遠地方。

次日,李彬、王司、吳懷玉、程啟文、馮建江在案發房間內分屍,分別裝入三四個行李箱。

后王周全、李彬、王司、吳懷玉、程啟文、馮建江分工合作,將上述行李箱扔到不同的偏遠地方。拋屍後,該傳銷組織統一口徑,稱陳義明已被送走。一兩個月後,劉濤、王周全、李彬等人將傳銷組織從番禺大石鎮搬至佛山順德區等地。

直到2004年12月16日,陳義明的部分屍塊被發現。

庭前會議的庭審直播顯示,7名被告人中,王司和劉濤表示不認罪,王司認為自己沒有參與分屍,而劉濤對於事實和罪名均不認可,認為自己無罪。

其餘5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但程啟文和吳懷玉同時提出,自己沒有參與分屍;李彬和王周全提出不認可起訴書的罪名即故意傷害罪,只認可侮辱屍體罪,沒有參與分屍,同時王周全認為自己沒有參與決策。

陳義明家屬在提起附帶民事賠償後,7名被告人均表示願意賠償。截至記者發稿前,案件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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