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9 最新!烟台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2个!

有黑打黑 无黑除恶 无恶治乱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烟台公安机关忠诚履职、主动担当,严打各类黑恶犯罪势力,取得显著打击成效。


最新!烟台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2个!


至目前,

共打掉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5个、

恶势力犯罪集团22个,打掉涉恶类团伙231个,

破获案件434起,刑事拘留1096人,

缴获枪支16支,扣押资产、资金过亿元。


烟台公安机关打掉的

典型涉黑、涉恶案件情况

1、高新区朱某某等人涉嫌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8年4月17日,烟台市公安局经过为期6个月的艰苦工作,成功打掉了一个以朱某某为首,长期盘踞在莱山区、高新区、牟平区一带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最新!烟台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2个!

△抓捕视频截图

该犯罪组织为攫取巨额利润,通过威胁、恐吓、暴力、“软暴力”、假借合同纠纷等手段,非法控制马埠崖等多处海参养殖海区及大部分土石方工程。特别是在抢夺海域中,借口经济纠纷,公然抢走他人养殖、接近成熟的海参3万多斤。为霸占他人的海参养殖区,将受害人打的多处粉碎性骨折,造成终身残疾。朱某某还强拆其同胞弟弟的海参养殖场,打伤多人,得知对方上访后,又指使组织成员采取“刀捅、斧砍、棍砸”等方式,对上访人实施打击报复,致人受伤,情节特别恶劣,在群众中影响极坏。

此案的成功侦破,得到了中纪委、中央政法委调研组的高度评价。辖区政治生态由乱转治,工程建设、海参养殖、生态修复渐入正轨,群众多次通过打电话、赠送锦旗向公安机关表达谢意。

2、福山区王某等人涉嫌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自2014年以来,王某为垄断控制福山区到北京市的草莓、大樱桃配送业务,纠集、雇佣吕某林、林某、于某、张某然等社会人员,采取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手段,强抢不与其合作的配货人员,通过发展组织成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垄断控制了福山区到北京线路的草莓、大樱桃配送业务。逐步形成了以烟台市福山区为主要活动区域,以犯罪嫌疑人王某为组织者、领导者,以犯罪嫌疑人于某、吕某林、张某然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最新!烟台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2个!


获取线索后,烟台市公安局异地用警,缜密侦查,经50多天工作,于今年1月29日进行了收网。该案共刑事拘留35人,逮捕16人,取保候审17人,冻结、扣押资金近300余万元,查封房产11套。7月6日,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移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蓬莱市林某旭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01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林某旭为获取高额利润,伙同张某二人共同出资向他人高利放贷,为保证高额利息的收回,该纠集吸毒人员林某磊、高某良等人为其充当“地下执法队”,对无力承担高额利润者采取“威胁恐吓”、“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方式暴力讨债,欺压百姓,并利用“套路贷”方式将他人的车辆、房产据为己有,致使借贷人负债累累、倾家荡产,在蓬莱市大辛店镇及周边地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公安机关成功打掉该以林某旭为领导者、张某为骨干成员、林某磊、高某良为积极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目前,该案已刑拘犯罪集团头目及成员4人,批捕4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4、芝罘区马某述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自200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马某述为获取经济利益,纠集侯某、栾某东等社会闲散、两释放人员为其手下骨干,在芝罘区碧海大厦、帝豪娱乐城等地,多次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

目前,该案处于侦查阶段,已刑拘集团首犯马某述及集团成员等9人,批捕6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5、牟平区王某玉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自2015年以来,王某玉先后纠集20余名社会闲散青年,以高额利息对外放贷,借贷人愈期未还本息,王某玉便安排集团成员采取暴力殴打、语言威胁、监视跟踪、堵截、骚扰家庭成员、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迫使借款人还钱,致使多人被逼无奈以房抵债,或者再向他人高利借贷用来还款,王某玉犯罪集团采取暴力和软暴力逼迫还款的受害人多达15人,对当地的生活、经济环境造成了恶劣影响。


最新!烟台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2个!


目前,该案已刑拘集团头目王某玉及其成员7人,批捕5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6、开发区王某振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自2008年王某振任蓬莱市潮水镇海头村村委会主任以来,为达到控制和垄断海区目的,以诸多理由,先后对十余名村民进行打击报复,销毁村委相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多次发生持械斗殴事件,对海头村及周边地区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目前,该案已刑拘犯罪集团头目王某振及成员11人,批捕4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7、莱阳吴某波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自2011年以来,莱阳市人吴某波为达到控制山前店猪肉市场的目的,攫取非法经济利益,先后纠集安排唐某伟、唐某巧、唐某勇、吴某正、宋某好等人,采取站场造势、言语恐吓、强拿硬要、打砸店铺等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当地为非作歹,欺压百姓,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最新!烟台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2个!

该案已抓获犯罪集团头目吴某波及集团成员11名,逮捕3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

公安部、省公安厅有关群众

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奖励办法,

对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最新!烟台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2个!


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

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

呼吁广大干部群众行动起来,

大胆揭发、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问题。

最新!烟台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2个!


公安机关正告:

黑恶势力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依法宽大处理。

涉案人员的亲属要深明大义,

教育规劝涉案人员早日归案伏法。

凡为涉案人员潜逃、藏匿提供便利的,

将以涉嫌窝藏包庇罪,从重处罚。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司法厅

关于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

投案自首的通告

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下,已经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果。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投案自首的,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依法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黑恶势力犯罪等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决依法依纪从严查处。

二、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主动投案。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演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四、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积极配合侦查、起诉、审判工作,在查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结构和组织者、领导者的地位作用,组织实施的重大犯罪事实,追缴、没收赃款赃物,打击“保护伞”等方面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经查证属实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并对其参照证人保护的有关规定,采取保护措施。

五、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人身、财产、信息安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司法厅

2018年9月14日


最新!烟台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2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