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城市低保绑定银行卡的通 告
因中国农业银行无法代发低保金,现将薛城区低保金发放银行更换为枣庄农商银行,特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请全区所有享受城市低保的家庭从即日起将枣庄农商银行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按时交到所属镇街民政办。
2、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所有享受城市低保的家庭于10天内完成银行卡变更手续,超时未变更银行卡的家庭将暂停发放低保金,2个月后仍没有变更的将注销其低保。
3、由此造成的低保金发放不及时敬请见谅,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特此通告。
薛城区民政局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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