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5 晋城财政拿出5000万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本报6月23日讯(记者 李吉毅)6月22日,晋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出台的《晋城市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互助暂行办法》进行解读。

6月14日,经过多方调研论证,《晋城市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互助补偿暂行办法》出台。其共8章40条,从目的意义、基本原则及模式、信用贷款对象用途及发放、会员管理、经办银行、资金管理、损失认定及补偿、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等方面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互助补偿机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阐述。《暂行办法》7月1日起实施,试运行期限为2年,主要为会员企业提供最长不超过12个月、50万元以下和100万元以下两档额度的免担保抵押的流动资金贷款。

据城市金融办主任李志忠介绍,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互助补偿的初衷和核心是通过一定比例的损失补偿,鼓励经办银行降低担保抵押门槛,以信用贷款的方式向广大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金融支持。

如果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生产经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只需缴纳一定的会费作为自身信用保证,就可以申请加入会员,而会员企业就可享受“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互助补偿金”。有了这项资金担保,小微企业在合作银行贷款时,无需其他担保、抵押。

试运行期间,财政出资风险补偿金5000万元,其中市财政出资2000万元,每个县(市、区)出资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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