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9 临汾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10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吉县文城乡柏树村党支部原书记汪万堂、村委原主任张刚生套取危房改造、移民搬迁款等问题。

汪万堂、张刚生虚报套取该村2009年危房改造项目和2012年移民搬迁项目补助资金173700元,其中41360元被张刚生占为己有,47140元用于村委支出,85200元被虚报户占有。汪万堂、张刚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汪万堂、张刚生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汾西县僧念镇南庄村委原副主任、徐家庄村民小组原组长徐宝龙向移民搬迁户索要财物问题。2016年,徐宝龙在南庄村委徐家庄自然村采煤沉陷区移民搬迁工程中,以办理分户手续和相关搬迁事宜为由,向搬迁户索要好处费40000元。2018年4月,徐宝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40000元已退还群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古县北平镇圪台村党支部原书记郭书田、村委原主任柴高奇、村委原副主任阴森茂向贫困户索要财物、优亲厚友等问题。2016年11月,阴森茂在危房改造验收工作中向贫困户索要1000元好处费占为己有。2017年5月,郭书田、柴高奇违规将两人的5户亲属纳入光伏扶贫项目中。2017年11月,柴高奇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工程为名,收取贫困户占地费27500元,后退还10000元,剩余17500元被郭书田占为己有,且郭书田在调查期间伪造退还证据,对抗组织调查。2018年4月,郭书田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柴高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阴森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浮山县米家垣乡陈家圪塔村委原主任段星星克扣强占低保户低保金问题。2015年11月,段星星以低保本升级为由,从智障村民陈某的家属段某手中拿走“一折通”,并先后取出9530元,强占不还。经段某多次催要,直至2017年10月,才将上述钱款陆续退还。在审查及审理期间,段星星认识错误不到位,态度不端正。2018年5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乡宁县昌宁镇部分村干部识别贫困户不精准问题。2014年,昌宁镇南阁、营里、石涧、寺上、麦田等村主要干部在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中,对贫困户识别不精准,将不符合条件的9户村民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并享受教育扶贫补贴、易地搬迁补贴资金98000元。2018年4月,南阁村党支部书记王向军、营里村党支部原书记文敖东、石涧村党支部书记杨登发、麦田村党支部书记冯炳全、寺上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宝祯、寺上村党支部书记刘吉祥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6.曲沃县北董乡窑院村委主任孙红虎工作不力致使扶贫资金长期滞留问题。2016年12月,由于孙红虎对曲沃县北董乡窑院村肉鸡养殖项目前期考察不细致,致使15万元项目资金长期滞留,构成失职错误。2018年4月,孙红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襄汾县汾城镇南关村村委原主任王俊龙侵占征地补偿款问题。2015年至2016年,王俊龙在协助襄汾县政府征地过程中,虚列征地面积4.2804亩,套取补偿款175175.37元占为己有。2018年5月,王俊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尧都区屯里镇西张堡村党支部原书记褚建生、村委原主任褚红义、报账员褚顺生、施工队负责人窦文平骗取环保补助金问题。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褚建生、褚红义、褚顺生、窦文平借用他人废弃燃煤锅炉,订立虚假施工合同,骗取国家环保补助70000元,其中20365元用于村务支出,49635元被4人私分。2018年4月,褚建生、褚红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4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9.大宁县徐家垛乡北桑峨村党支部书记冯平平套取退耕还林款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冯平平将53.4亩集体土地列在妻子名下,套取退耕还林款26700元占为己有。冯平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冯平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10.侯马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何明意等人违规发放土地使用证问题。

2003年11月,侯马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何明意在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证的过程中,把关不严、审核不实,致使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在世的情况下,以继承方式办理了宅基地过户手续,违反了《山西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构成失职渎职类错误。2018年4月,何明意受到警告处分,侯马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监察股地籍室原主任高巧变受到警告处分,侯马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监察股原股长刘吉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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