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玉溪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疫情,玉溪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履职能动性,以实际行动助力地方疫情防控工作。

以属地化管理为主,积极开展源头监督防控。按照最高检、省检察院工作要求,结合玉溪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际,下发《关于加强当前疫情防控相关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有关通知》,准确把握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与疫情防控的关系,一方面,督促当地行政机关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另一方面,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探索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华宁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对县城内农贸市场、超市、药店进行检查,确保辖区内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良好;玉溪市检察院到农贸市场、超市进行检查,促进生鲜、肉类市场检验检疫程序的规范管理。

玉溪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玉溪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玉溪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玉溪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主动发现监管漏洞,依法监督行政职能,消除疫情防控隐患。在摸排涉疫情防控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基础上,玉溪市两级检察院积极立办涉疫情防控相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玉溪市检察院针对小吃店人员聚集性就餐的情况,依法对负有全市市场监管职责的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江川区检察针对辖区内个别群众不同程度存在着贩卖、销售、屠宰、加工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等违法情形,依法分别对江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市场监督管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职责。新平县检察院针对街道、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未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的问题,依法对新平县城市管理局立案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做好废弃口罩的收运和处置等工作。

截至2月28日,全市两级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共立办涉疫情防控相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1件,发出检察建议69件。其中,规范废弃口罩处理类案件67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类案件2件,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领域类案件2件。


图/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华宁县检察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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