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母子2人暴力阻止民警抓捕家人被逮捕

近日,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涉嫌妨害公務罪的曾某某、何某某。

案情回顧:曾某強因涉嫌盜竊罪被湖南省益陽市公安局某分局網上追逃,2020年1月22日13時許,沿河自治縣公安局某鎮派出所民警在處理一起交通事故時發現曾某強蹤跡,經核實,確認曾某強身份後,民警前往曾某強家對其抓捕,遭到曾某強之兄曾某某、之母何某某等親屬暴力阻止。

母子2人暴力阻止民警抓捕家人被逮捕

法官普法:妨害公務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本案中,曾某某、何某某二人以暴力阻礙民警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7條規定的妨害公務罪,故本院批准逮捕二人。

法官提醒: 我們能夠理解且尊重作為母親和哥哥在看到親人被民警帶走時的心情,但為人母、為人兄更應在正道上幫助自己親人走出真正的康莊大道。同時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是法律賦予的職責和權利,暴力阻止為我們衝鋒在前、負重前行的人民警察,是對法律尊嚴和權威的挑戰,更是在傷害我們明天的安危冷暖和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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