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第一次去男友家裡,男朋友媽媽給了五百元,覺得不合規矩,要不要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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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看情況吧!我第一次上門時,婆婆給了我600元,不過飯菜擺得非常豐富,全家人忙了整整一上午,而且婆婆還給我的自行車擦得乾乾淨淨,我感覺他們家人很勤快。

我在婚前並沒有要錢。就這麼嫁了。當時我公婆感覺我家人特別懂禮,於是,各方面也都辦得不錯。

後來,結婚了,才發現他們家人是多麼大方的。

他們 家人是對自己的媳婦非常好的。結婚後,一直在他們家吃飯,平時也是基本不幹家務活,婆婆公公非常勤快,幾乎全包了。

我結婚後,換了三次房子,房子的名字都是我的,每次公婆都給十萬元,裝修和傢俱也是他們幫忙買的。當年,兒子一生下來,他們就給了三萬塊錢。後來,還不斷地給兒子各種消費。

我們房子的所有的物業方面的交費,他們全給交了。

今年,兒子考上大學,他們又是十萬元給過來。

所以,我感覺到,最早的錢真說明不了什麼,如果你感覺這家人也不錯,條件也好,還是沒啥的。

如果斤斤計較,而喪失了一段良緣,豈不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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