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齊齊哈爾身邊事」富裕縣市監局助力全縣疫情期間市場保供穩價工作

價格監管是市場監管部門的主要職責之一,1月27日富裕縣發出1號公告啟動一級響應以來,富裕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市局和縣政府的工作部署,迅速反映,連續下發通知,專項部署市場價格監管工作,切實維護以防護用品和日用生活食品為重點的市場價格秩序。

一、 強化主體責任,持續開展提醒告誡,保障市場防

護用品和日用生活食品的供應質量。

該局成立以局黨組書記、局長馬麗霞為總指揮,主管副局長趙延彬為副總指揮,市場與價格監管股與相關科室協調聯動指導的專項領導機構。抽調人員以6個基層轄區所為單元,組成6個價格檢查組,多次深入檢查集貿市場和商場關閉後城鄉11個醫療機構、102家在營藥店、28家糧店、18家大型和連鎖超市、728家食雜店、2家消毒酒精生產企業的防護用品和日用生活食品價格動態。截止3月2日,共出動執法人員1401人次,檢查7460戶次。進一步向廣大經營藥(械)、米麵油、消毒酒精等防護用品和日用生活食品的業主及醫療機構,強調疫情防控保供應、保價格、保質量的重要性,督促市場主體承擔社會責任,積極組織貨源,加強運行調度,保持合理庫存,保障市場供應

二、強化市場巡查頻率,持續開展督導檢查,保障日常監控價格動態。

該局持續開展提醒告誡,壓實監管責任。重點對始終營業中的102家藥店、18家大型和連鎖超市、28家糧店、2家消毒酒精生產企業開展全覆蓋式巡查,全天候巡查“採價”,同時加強網絡輿情監測,做到價格天天有對比,確保及時發現傾向性、苗頭性的價格異動,並充分發揮12315的投訴舉報平臺作用。這些重點行業全部在醒目位置張貼了《規範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先行告知,推進行業價格自律。有效防止了疫情期間囤積漲價、串通漲價、哄抬物價等價格違法行為。

三、強化價格案件查辦,持續嚴打嚴查,重拳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該局每週部署一次疫情防控期間的價格違法行為查處審理會,密切關注相關藥品、口罩等防護用品、米麵油等生活食品的市場價格,督促和指導各轄區所做好提醒告誡及對價格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對發現的價格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查處價格指導意見及省政府疫情防控指揮部4號公告指導意見的規定,第一時間從重處罰。

截止目前,該局共處理藥品(械)未明碼標價案件9起,全部結案,罰沒款計4.5萬元。處理口罩哄抬物價案1起,已結案,罰沒款5萬元。

(看齊整理自鶴城市場監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