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執行案號(2019)皖0181執1930號
失信被執行人照片
失信被執行人葉凌峰
性別男
年齡37
身份證號342622198*******6453
住址安徽省巢湖市槐林鎮武山居委會街道
立案時間
執行法院巢湖市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巢湖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一、被告人葉凌峰犯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12月15日起至2022年12月14日止。罰金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一次性繳納。)
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涉案金額0.00
負責人電話05516535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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