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3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及 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之一李高生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及其一致行动人三河福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生投资”)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成集团”)、李福成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李高生、福生投资、福成集团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个人日常收入或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上市公司分红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其中福成集团持有的本公司163,740,000股股票质押已完成还款4.5亿元(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李高生、福生投资、福成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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