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 12月1日起德州市電動自行車開始集中登記掛牌

12月1日起德州市電動自行車開始集中登記掛牌

德州市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掛牌工作新聞通氣會

12月1日起德州市电动自行车开始集中登记挂牌

會議現場

大眾網·海報新聞德州11月29日訊(見習記者 胡彬 通訊員 肖華榮)11月29日,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召開德州市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掛牌工作新聞通氣會。自2019年12月1日起,德州市各縣市區全面啟動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掛牌工作。

據悉,實施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有利於加強和規範電動自行車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及時查處交通違法行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實行電動自行車實名制,有利於嚴厲打擊盜竊、收贓、銷贓、窩贓自行車等違法犯罪及追贓返還,提高治安防範能力;也有利於及時發現和查處生產、銷售超標車輛違法行為,規範生產、銷售秩序,避免不合格電動自行車產品繼續流入社會,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按照山東省公安廳的統一部署,本次集中登記掛牌工作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結束。自2020年6月1日起,停止辦理舊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及臨時號牌發放業務。2020年6月1日起,未懸掛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臨時號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駛。2023年1月1日起,使用過渡期臨時號牌的電動二輪車將不得上道路行駛。過渡期內廣大車主可以通過以舊換新、折價退車、拆解報廢等方式積極主動置換和淘汰不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辦理電動自行車正式號牌,需要到各登記服務網點、代辦點現場辦理,應攜帶車輛合格證、發票、個人身份證,並現場交驗車輛;辦理臨時號牌,可關注“德州交警訂閱號”、“德州車管”微信公眾號,在網上申領或到各登記服務網點、代辦點現場辦理。車主通過微信公眾號自助申領的,填寫車輛和車主信息,自助上傳車輛合格證、發票、個人身份證、整車編碼、車輛左後45°角照片,不需要交驗車輛。現場辦理的,需要攜帶車輛合格證、發票、個人身份證,並現場交驗車輛。

據瞭解,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將分三種情形辦理,獲得CCC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經核驗車輛和資料符合條件的,予以註冊登記,核發電動自行車號牌。2019年4月15日之前購買的符合舊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具備腳踏騎行功能,且經核驗車輛和資料符合條件的,予以註冊登記,核發電動自行車號牌。對於不符合上述兩類情形的電動二輪車(電動摩托車除外),實行備案登記,發放臨時號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對於車輛來歷證明、產品合格證與車輛信息不符的;非法改裝、拼裝、篡改電動自行車的;電動自行車整車編碼缺失、鑿改的;屬於電動二輪摩托車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情形的電動自行車不予登記掛牌。

本次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免費辦理,號牌製作費用由同級財政承擔。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山東省電動自行車號牌是准予在山東省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標誌,各地前期推行的其他備案號牌發放工作要一律停止。對各地已發放的防盜備案號牌(黃牌),要按照尊重歷史、群眾自願的原則組織換髮全省統一號牌。群眾不願換髮的,可繼續使用至2022年12月31日。這類車輛中,符合舊標的電動自行車超過2020年5月底,不能再換髮全省統一的電動自行車號牌,超過過渡期(2022 年12月31日)將無法上路使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