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教科書式耍賴”肇事方訴原告律師案二審敗訴!所欠賠償仍未履行

唐山“教科書式耍賴”肇事方黃淑芬起訴原告趙勇的代理律師嶽屾山網絡侵權案有了新進展。11月27日晚,南都記者從嶽屾山處獲悉,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今年6月,北京市互聯網法院一審曾宣判黃淑芬敗訴。嶽屾山提供的北京四中院對該案的二審判決書顯示,嶽屾山轉發他人涉案視頻及所發表言論未侵犯黃淑芬的名譽權。

“教科书式耍赖”肇事方诉原告律师案二审败诉!所欠赔偿仍未履行

對此判決結果,嶽屾山告訴南都記者“沒有意外”,趙勇則稱“黃淑芬不僅嚴重傷害了我和家人,更差點傷害到了幫助過我的人們。這場鬧劇,應得這個公平正義的結果”。

南都此前報道,在該案中,黃淑芬以侵犯名譽權、隱私權為由,將嶽屾山訴至法院,認為其轉發了“侵權視頻”,以此索賠80餘萬元,在4月18日一審首次開庭時將索賠金額改為40萬。

黃淑芬曾訴稱,2015年10月6日,她開車與趙香斌等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趙香斌受傷和相關車輛受損,法院判決她對趙香斌賠償。後趙香斌死亡,其子趙勇在新浪微博發佈了視頻《發生車禍後的第776天》。黃淑芬認為,自己在已賠償49.2萬元的情況下,趙勇通過該視頻誤導公眾稱其“一分錢未賠”。當日,嶽屾山轉發了該視頻,導致自己被冠以“教科書式老賴”稱號。

“教科书式耍赖”肇事方诉原告律师案二审败诉!所欠赔偿仍未履行

北京互聯網法院此前一審判決,嶽屾山和北京微夢公司(新浪微博由該公司運營)未侵犯黃淑芬的名譽權、隱私權,駁回黃淑芬的所有訴訟請求。黃淑芬因不服該判決結果,後提起上訴。

11月27日,嶽屾山向南都記者提供的北京市四中院對該案的二審判決書顯示,黃淑芬在與趙香斌的涉案交通事故中承擔主要責任,應對趙香斌進行賠償,但她未全部履行義務且在訴訟期間主動承擔了大額債務,導致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書所確定義務的能力降低。

法院認為,案外人趙勇為促使黃淑芬履行生效裁判文書所確定的義務而製作了涉案視頻,屬於趙勇對黃淑芬行為的質疑、批評和意見表達,雖然內容令黃淑芬不快,但無侮辱他人人格的言辭。

同時,嶽屾山提交證據亦可證明轉發涉案視頻內容有一定的事實依據、所發表言論未明顯偏離事實,而黃淑芬提交的證據不能證實嶽屾山轉發涉案視頻及所發表言論的內容對相關事實進行了捏造歪曲、誇大,故嶽屾山轉發他人涉案視頻及所發表言論未侵犯黃淑芬的名譽權。

鑑於嶽屾山轉發他人涉案視頻及所發表言論未侵犯黃淑芬的名譽權,故一審法院認定北京微夢公司未刪除嶽屾山轉發的涉案視頻及所發表言論的行為不構成對黃淑芬名譽權的侵犯正確。

北京市四中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故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引發案件的最初那起車禍風波仍未結束。南都記者11月27日從趙勇處獲悉,黃淑芬所欠民事賠償部分還剩745742元未履行。

採寫:南都記者 張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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