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富平交警强推专项行动严查“假证”等违法行为

为期一个月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进行动员于3月6日后,富平交警大队全警动员,各中队积极行动,以超常的工作措施、超常的工作状态、超常的工作作风,紧紧抓住“路面防控、宣传攻势、隐患清零、共治合成”四条主线,坚决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并取得显著成效。

富平交警强推专项行动严查“假证”等违法行为

近日,富平大队西禹中队根据大队安排,通过固定设卡与流动巡查相结合,对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毒驾及涉证涉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消除一切交通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

富平交警强推专项行动严查“假证”等违法行为

2018年3月7日上午10时45分,富平大队西禹中队在巡查中,借助稽查布控执法站系统预警获悉:一车牌为陕A7SC55的白色吉利牌小型轿车车辆逾期未审验,并经过辖区华朱卡口。中队长艾巨仓遂即安排执法站民警康选民、刘冰军、孟微涛进行布控拦截。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经民警拦截后检查,该轿车行驶证审验截至日期为2018年10月,并不存在愈期未审验现象。难道稽查布控系统发生故障,预警有误?

经民警调取公安网该机动车信息对比时,系统内显示该车审验截至日期为2017年10月,与该车行驶证截止日期明显不符,前后相差刚好一年。于是民警判定,该机动车行驶证有伪造嫌疑,随后民警查扣该车辆并带驾驶人雒某到富平县交通管理大队西禹中队进行进一步调查。

经进一步询问,驾驶人雒某承认自己所持的行驶证为假证。据雒某交待,因行驶证逾期未审验,为逃避交警部门的处罚,遂抱着侥幸心理在社会上,通过非法渠道办理了伪造的行驶证,应付交警的检查。想到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西禹中队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陕西省实施办法》对驾驶人雒某做出行政拘留7日,罚款5000元的处罚

在此,富平交警大队在此提醒:目前,全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正在强力推进,公安交警将严格加强“两客一危”、校车、面包车和严重超载货车安全监管,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毒驾及涉证涉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全体交通参与者、特别是客运货运单位和司机认清形势,尊规守法,安全行车,配合公安交警搞好此次专项行动,实现“保安全 保畅通 零事故”的工作目标。(通讯员:陈润社 田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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