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4 三年學習九年經歷告訴你真相:為什麼人們總會覺得保險是傳銷

跟友人聊天,談到保險這個話題,友人問我對保險的看法,因為知道先前他在投保理賠方面,受到了些算是不太“順利”的遭遇,當然也知道,作為十多年的好友,他問我的目的。

這文章裡的東西,購買過商業保險或者保險從業人士,點擊文章左上角,跳出就好,因為,你們都知道的太多,看了這些,只會覺得淺顯乏而無味;而對於沒現在還未曾購買過保險,又或者聽了許多關於保險的諸多問題,對於保險的理解,心裡覺得是“騙子!傳銷!”這些人,你不妨可以看一下,順便我們可以假裝很懂的樣子,嘮嘮嗑。

先大概介紹下,作者是經濟學保險實務專業畢業,從09年學習到後來畢業再工作,跟保險的密切接觸算是有九年多時間。然而儘管與保險幾年時間相依相伴,儘管是認真刻苦努力學了幾年,然而彼此關係,也並沒有相愛深入到骨髓當中去,談不上有多麼濃烈的感情。

那麼有人問:既然沒感情,幹嘛不分手?

應該是,分不了。

最美好的大學那幾年時間,全都給它了。換做是任何一個人來說,用了幾年時間去學習的東西,說扔就扔,多少有點捨不得。想想那些學費,咬牙也得學下去。

後來畢業後,班裡多數同學,都選擇了對口進入保險行業。那時候其實多數人對於保險的看法跟現在相比,無論哪一種說法,都有過之而無不及,騙子,坑,忽悠……之類。學習保險跟銷售保險,其實還是有區別的,之前一些只是存在於書面上、口頭上、傳說中的東西,只有你真正將它落到實處,真正操作起來,你才發現:原來,傳言裡的東西,有時候還真的是那樣。

再然後,我就換了工作,當然,沒什麼別的原因,年少輕狂,意氣用事。因為我發現一個真相:不知當年是誰,擅自篡改了我的大學專業。

從此離玉樹臨風文藝小生的形象,越走越遠,竟然在保險銷售的路上,走了那麼遠,想想那麼多年被人罵,有時候覺得,做銷售其實真的不能太要臉。

再往後,不管做著什麼工作,跟保險還是保持著藕斷絲連的關係。

說以上這些廢話,其實沒多大用,只是鮮少主動去提自己的學習出身,既然有人問起,這裡就言簡意賅,聊聊:為什麼人們會總覺得保險是傳銷。

三年學習九年經歷告訴你真相:為什麼人們總會覺得保險是傳銷

保險的起源

大約在公元前2000年,地中海的一些航海商人在途中遇海難時,為了防止貨與人全損的狀況出現,就想到先捨棄部分物資,然後再由全員來均攤損失,也就是所謂的“一人為大家,大家為一人”風險分攤原則。

這應該算是海上保險的萌芽階段。

(當然,這些知識點通過網上都能搜索出來,或者去翻翻課本)

下面說說保險裡的那些“坑”。

三年學習九年經歷告訴你真相:為什麼人們總會覺得保險是傳銷

保險裡的坑

一小坑:存的錢,卻成了保險

其實,作為銷售,無論你通過什麼手段,尤其是在當下這個環境,更不用說九年前的環境,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都不得不面對一個現實:將你的產品銷售給客戶。

這裡講的是,“不論”,使用什麼樣的,“手段”。

倘若你一直從來都是自詡,拿著良心辦事,這些話,你當做沒說。

剛畢業那些年,經常會有同學陷入一種自我矛盾當中:

“不讓客戶買,自己的任務達不到;讓客戶買,可明知道這麼做有點於心不忍”

這裡說的“於心不忍”,指的是銀保的坑,也就是銀行與保險公司聯合,保險公司通過銀行櫃檯實現產品銷售的目的,這種情況會導致一種狀況出現,你去銀行存了錢,最後發現竟然被存成了保險、理財產品。

這是人們口頭中,關於保險公司的一種“騙”。

業務員這麼操作,當然是違規操作,但不會有人明面上跟你去說這是“違規”的,畢竟銷售才是目的。

這種事往往也是發生在那些上了年紀,拿著辛苦錢去銀行辦理儲蓄業務的老人們身上,因為自己不懂,在“工作人員”的講解和引導下,一步步完成一種交易。當然,這“工作人員”未必就是所屬銀行的,也會是保險公司在銀行的駐紮人員。

說到這裡,覺得保險騙你了麼?

某種意義上來說,確實騙了,因為你存的是錢,最後成了理財產品、保險。

所以建議,以後再去存錢,存好之後,自己最好是看一看,並非是東西進了銀行就一定能讓你心裡安定,現如今銀行不單單只是存錢的地方,畢竟你遇到的業務員並不是都那麼心思單純。

三年學習九年經歷告訴你真相:為什麼人們總會覺得保險是傳銷

二大坑:買了保險,賠付難。

有的人買保險後,出了事故,卻面臨著:得不到理賠、理賠難的狀況。

保險並非是萬能的,更何況它還是一種輔助性作用,只是將你的損失合理地降到最小化。很多人心裡會有一個念頭:既然保險公司承諾了,只要我買了這個保險,出險後就能得到理賠。

其實,並不一定。

對於保險,流傳一句話,“客戶是能多賠,儘量多賠;保險公司是能不賠,儘量不賠”,話說的粗,卻並非是沒有道理,大概類似於“無商不奸”的樣子。

那麼什麼情況下,保險公司才會不理賠?

非保險責任範圍內,免責條款範圍內。

因此,購買保險時,一定要看清楚保險合同中所列明的哪些屬於承保範圍,哪些屬於免責條款,免責條款事項不注意,出了險,保險公司是斷然不會賠付的。儘管合同看起來密密麻麻,而多數人往往並不認真去看保險合同內容,畢竟那麼長,總覺得銷售人員一口說天下,永遠記住:任何時候,說的是一回事,白紙黑字寫出來又是另外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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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太坑:保險·拉人頭·傳銷

拉人頭,這個事,大概是人們對於保險最直接的印象。只要是身邊有親戚朋友做了保險,你就會發現,除了整天遊說你購買保險之外,還有就是希望你能加入其團隊。

這跟保險後期的銷售模式有關。

進入保險公司後期的發展,大致分為兩條路線:一種“單兵作戰”,一種“團隊作戰”。

顧名思義,單兵作戰,就是銷售員個人能力異常突出,堅持走“獨來獨往”的銷售模式;而“團隊作戰”,就是依靠團隊力量,來實現銷售業績的完成達標。這兩種模式的差距,主要在於薪酬的回報上,組建團隊,發展團隊成員,薪酬超個人營銷,甚至幾倍。

換而言之,你覺得自己能力突出,可以自己單幹,另一種路子,你可以通過不斷招聘新人進來,組建自己的團隊,去做保險銷售,而後者,理所應當被人當做是“拉人頭”。這應該是,人們覺得保險離“傳銷”更近的地方。

其實於保險來說,只是當風險來臨時,能夠幫人們轉嫁部分風險的作用,當然,現在市場還不夠規範,業務人員的個人素養,還並那麼高,這也是一個長期過程。對於保險,沒必要“談險而色變”。

當然,具體到保險的作用,自己若是有心,去多看一些資料,多瞭解一下保險知識,還是很有用處的。而且,還有一點,保險能作為避稅的有效途徑。

而當你想買保險時候,不妨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多瞭解幾家公司的類似產品,結合自己具體情況,有針對性地選擇產品,畢竟現在保險產品市場,產品不再似以往那樣單一。

最後,隨著保險觀念的日益普及及深入人心,在人們生活中它所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而對於保險自身來說,對於投保人來說,人們需要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它作為一種規避風險、降低損害程度的手段,而並非是牟利的工具,基於這樣的一種認識,勢必將會改變人們的生活消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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