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 濟南重啟公租房申請工作 濟南申請公租房注意事項

時隔3年,濟南市將重啟政府集中建設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工作,申請受理時間為6月19日-7月18日,申請受理程序及有關事項將另行通告。

與以往不同,按照今年3月執行的《關於完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今年公共租賃住房申請範圍、條件和租金標準均有所調整。

濟南重啟公租房申請工作 濟南申請公租房注意事項

申請範圍方面,須具有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長清區(以下簡稱“市內六區”,濟南高新區代管區域除外)常住居民戶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60%(含),且在市內六區、濟南高新區及南部山區無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0平方米(含)的家庭。其中,單身家庭申請人應年滿30週歲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可支配收入低於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60%(含),且在市內六區、濟南高新區及南部山區無住房。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拆遷已享受最低套型面積標準待遇和正在享受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配置標準方面,家庭成員2人(含)以下,配置1套一室戶住房,其中單親家庭帶1名異性子女的配置1套二室戶住房;家庭成員3人(含)以上的,配置1套二室戶住房。

濟南重啟公租房申請工作 濟南申請公租房注意事項

租金標準方面,符合我市2012年度確定的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申請條件和具有市內六區常住居民戶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為原廉租住房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具有市內六區常住居民戶籍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0%(含)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不超過同地段、同標準住房市場平均租金的30%;具有市內六區常住居民戶籍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60%(含)高於50%(不含)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不超過同地段、同標準住房市場平均租金的50%。具體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住房保障管理、財政部門另行制定。

濟南重啟公租房申請工作 濟南申請公租房注意事項

公租房申請有哪些注意事項呢,大家不妨來看一看!

首先租住公租房沒有什麼合適不合適的,公租房是政府性的保障性居住,相對外面的高額的租金在公租房裡面居住還是比較合適的。

其次、公共租賃現在有意向“先租後買”,合理住房消費。公共租賃住房為居民提供可租賃適當房源,這不僅可以引導鼓勵居民租房,減輕中低收入群體購買住房的經濟壓力,而且可以減少“被買房”群體的數量,對抑制過高房價起到積極作用。

第三、公共租賃很好的彌補了現在市場租房數量少,尤其是在大城市可供出租的房屋數量遠遠不能滿足需求;特別是城市住房資源緊缺,加之各城市紛紛出臺“限購令”,致使私人出租住房難以成為租賃住房的主體,發展空間較小;特別是出租房屋都是私人閒置房屋,出租並非首要目的,穩定性差,租賃房的居住功能存在缺陷,難以達到產權房的居家效果。與此不同,公共租賃住房則解決了個人出租住房數量短缺、運營不規範等問題,為中低收入無房群體提供數量充足、租期穩定、價格合理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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