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3 最高檢對疫情防控期間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作出部署落實專人辦理案件受理、移送、流轉事宜

本報北京2月2日電(全媒體記者徐日丹)記者今天採訪獲悉,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各級檢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大廳)有關工作作出明確部署,特別強調要落實專人辦理案件受理、移送、流轉事宜,加強網上預約、異地閱卷工作,有效保障訴訟工作順利進行和當事人、律師權利。

  最高檢案件管理辦公室負責人表示,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呈現人際傳播、接觸傳播等特徵。案件管理中心(大廳)是案件受理、流轉和律師接待等工作的樞紐,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防控疫情,保障前來辦理業務的人員及工作人員的健康安全。各級檢察院案件管理部門要深入貫徹黨中央、最高檢黨組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防止疫情傳播,切實保障訴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當事人訴訟權利。

  該負責人指出,在案件受理方面,各級檢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大廳)要落實專人辦理案件受理、移送、流轉事宜。對因春節假期延長而辦案期限臨近屆滿的提請批准逮捕、移送起訴、提請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等各類案件,各級院案管部門應當與同級公安機關等部門加強溝通協調,依法予以受理,並及時移送相關業務部門辦理。檢察機關內部的案件移送、流轉,原則上採用統一業務應用系統、內網郵箱等傳輸電子卷宗,或者以機要交換方式集中移送紙質卷宗。檢察機關與其他辦案機關之間移送案件材料,已經開通政法單位共享網絡的,通過網絡傳輸;沒有開通的,要積極協調相關辦案單位、辦案部門,通過刻錄光盤或者機要專線郵寄送達方式移送。

  案管部門是檢察機關負責律師等辯護與代理人接待工作的機構。對此,最高檢明確要求,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正在住院、隔離,或者因疫情防控措施不能正常參與訴訟的,各級檢察院案管部門應當積極配合業務部門依法延長辦案期限或者建議法院延期審理、中止審理,並及時告知相關訴訟參與人。積極引導律師通過“12309中國檢察網”或以電話方式,查詢案件程序性信息、開展辯護代理預約等事項。指定專人負責處理律師網上預約材料審查等事宜,並及時進行反饋。協調律師儘量提交掃描件或者採取郵寄等方式傳送相關材料。強化服務意識,嚴格落實保障律師正當執業權利的各項措施和要求,耐心做好相關解釋工作。

  最高檢案管辦負責人特別強調,各地檢察機關案件管理中心(大廳)要切實做好各項防護工作,有針對性地完善並落實值班制度,保障工作有序運轉。各級檢察院案管部門要通過“兩微一端”等方式向律師和社會公眾公開值班電話,要確保電話有人接聽、禮貌接聽,及時處理、解答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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