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巨鹿:加强疫情期间进京人员管理

关于加强疫情期间进京人员管理的

公 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复杂严峻。为切实加强对进京人员的管控,杜绝重度隐患人员进京,充分发挥首都护城河作用,维护北京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将疫情输出风险降至最低,经县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有下列情形者,严禁进京

1、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和疑似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

2、已经治愈的确诊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阳性)及其密切接触者;

3、查询手机漫游记录,有湖北旅居史的;

4、有发热等症状的。

二、一般事由,暂缓进京

1、学习进修培训;

2、旅游度假;

3、购物消费;

4、探亲访友;

5、聚会集会;

6、其他非必须进京的事由。

三、因特殊原因确需进京的,需经申请报备

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向本单位申请报备;

2、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在我县没有住房的)向所属乡镇、经济开发区报备;

3、村(居)民向所在村(居)委会申请,由村(居)委会向所在乡镇、经济开发区报备;

4、县城小区、片区、单位家属院居民向现住址管控单位(县直责任单位或分包单位)报备;

5、履行报备手续时,管控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审核,要通过通信运营商轨迹查询二维码核查申请人当日前14日以上行程轨迹和健康证明(或“一码通邢”绿码),符合条件的方可进京。

6、从3月1日起,全县域人员进京(包括在我县从业的非本县户籍人员)凭《巨鹿县疫情期间进京人员备案登记表》出行。

7、各管控单位须每日向县应对疫情办报告县域内人员进京情况。

特此公告!

巨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日

巨鹿:加强疫情期间进京人员管理

持续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争创省级文明县城!

巨鹿:加强疫情期间进京人员管理
巨鹿:加强疫情期间进京人员管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