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还有人为满足“口福”私自使用“诱鸟种”,在山场进行狩猎,捕获野生动物进行食用!3月2日,荔浦市森林公安局及时查处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
3月2日,接群众举报,蒲芦乡有人上山猎捕野生动物。接警后,警方赶赴现场,通过走访群众摸排,成功锁定违法人员刘某。在其家里蹲点守候,当场缴获活体“雉鸡”2只,死体“雉鸡”1只,诱捕网一张,弹弓1把。
经查,刘某为满足“口福”私自使用“诱鸟种”,在山场进行狩猎,捕获野生动物进行食用。其行为已涉嫌非法狩猎“三有”野生动物。
目前,荔浦市森林公安局已对涉案野生动物活体放生,死体采取挖坑填掩埋的方式作无害化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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