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科普丨抵制野味,杜绝“疫从口入”!

科普丨抵制野味,杜绝“疫从口入”!

2020年的春天

一场波及全国的疫情

让大家意识到食用野生动物潜在的危险性

疫情笼罩下

革除滥食野味陋习已成大多数人的共识

今天,我们就来讲讲

那些关于“野味”的事!

!!!


“野生动物”是什么?


按照有关定义,野生动物指的是大自然环境下生长且未被驯化的动物,猪牛羊鸡鸭鹅等经过人类长期驯化,已成为家畜家禽,不属于野生动物范畴。

科普丨抵制野味,杜绝“疫从口入”!


为什么要禁食野生动物?


01

野味中有可能存在病毒,有可能会带来传染病。

02

野味中有可能存在寄生虫,且普通烹饪方法很难将其完全杀灭。


1

蛇、蝙蝠

科普丨抵制野味,杜绝“疫从口入”!

2

野兔、果子狸

科普丨抵制野味,杜绝“疫从口入”!

3

野猪、土拨鼠

科普丨抵制野味,杜绝“疫从口入”!

4

浣熊、刺猬

科普丨抵制野味,杜绝“疫从口入”!


常见的野生动物有哪些?


常见的兽类有:

野猪、野兔、黄麂/麂子、狍子、竹鼠、果子狸、猪獾、狗獾、老鼠、旱獭等。


科普丨抵制野味,杜绝“疫从口入”!


常见的禽类有:

麻雀、斑鸠、野鸡、野鸭、大雁、禾花雀、猛禽、鹭鸟、白胸苦恶鸟、燕雀、白腰朱顶雀、云雀、竹鸡等。


科普丨抵制野味,杜绝“疫从口入”!


野生两爬类动物:

蛇类、青蛙、蟾蜍等。


科普丨抵制野味,杜绝“疫从口入”!


看完以上三个提问

相信各位已经明白

“野味”的危害及涵盖范围

那么,如果遇见身边有人

在狩猎、售卖、食用野味

我们又该怎么做呢?


及时拨打以下举报电话

成都市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28-83662969


刑法小课堂


一、非法猎杀多少珍稀野生动物构成刑事犯罪?

依据法律的规定,只要是非法猎杀国家重点保护或者濒危野生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不论猎杀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六十四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刑事处罚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

为了全人类的公共安全

为了维护大自然的多元生态

禁绝野味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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