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学法容错”实施首月,近万人次通过学法免予处罚!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本着“教罚并重、宽严相济”

的原则,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月1日起,对“一次提醒、二次警示、三次处罚”容错机制进行调整与完善,在全市实施学法容错新模式!一个月来共发出提示短信9907条,近万人次通过学法容错,既学习了交通法规,又因免予处罚而受益。市民对此人性化执法也纷纷点赞支持。


本月近万人次学法受益


据统计,自2月1日在全市施行学法容错以来,近万人次收到短信后,按要求参加了学习和考试,答题正确后,交通违法行为被免予处罚。


本地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提前关注烟台公安烟台交警微信公众号,通过微警务进行实人注册认证

,登录烟台“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并核对或绑定车辆信息。车辆绑定后,可通过“平台”中的“学法教育”模块下“学法容错”专栏,进行交通违法查询和学法考试。


车辆绑定人要在产生交通违法后5日之内完成学法考试,逾期不学法的,将依法予以处罚。为此,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车主,应通过烟台公安或烟台交警微信公众号及时查询车辆违法情况。


先学法再容错

定制专属法规题库

新学法容错机制进行如下两点调整:一是原实施的8条违法行为,删减2条,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全市各县市区范围。交通科副科长臧洪岩表示,“这说明一点,就是单纯的教育提醒是不够的。

调整的第二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们要求司机必须学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才能够获得容错的机会,这样才能够让这一少部分司机切实提高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认识,自觉摒弃不文明交通行为和交通陋习,尽量避免在两次容错违法后仍实施同样违法行为的情形。”


“学法容错”实施首月,近万人次通过学法免予处罚!


违法行为由8类调整为6类,主要是从保障公共安全的角度出发,尊重大部分交通参与者的意愿,将容易危害行车安全、行人安全的不礼让斑马线、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违法行为进行调整,新增路口越停止线停车的行为。“以不礼让行人为例,在以人为本的前提下,行人相对于机动车属于弱势群体,很多司机单纯依靠交管部门的提醒和警示,无法从根本上提高其自觉礼让行人的意识,所以我们将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从轻微违法行为中去除。”


实施的学法容错机制,将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驾驶常识作为前置条件。针对前期少部分司机出现的多次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特别制定了针对如何礼让斑马线、如何文明使用远近光灯等一系列交通法规知识题目,制定了个性化专属的交通法规考试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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